初审收取微企创业补助申请材料
1、材料清单
2、《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补助申报表》(本人承诺的内容:提交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本人在本市未投资其它企业、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本人签字按手印)
3、《特色效益农业类微型企业创业回访表》。申请创办特色效益农业类微型企业的,还应提交。规模、实际经营的种类、用工人数要清楚,回访人员的意见必写(经实地回访情况属实)。
4、巡查表及照片
巡查表:必需记录巡查时间、巡查实际经营情况、雇工人数,2个巡查干部签字、创业补助申请巡查有规模限制的行业需说明实地巡查有多大规模。
5、《微型企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承诺书》。(签名手写盖企业公章)
6、创业者参加SYB培训的结业证书复印件及创业计划书
7、户籍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
8、“四类人群”界定及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
9、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10、微企须规范建立企业会计账簿。
11、实际投入资金票据。
1.支付货款。需提交对方营业执照、购货合同(无明细的,还需要购货清单)、购货发票等复印件。购货合同与提供清单一至,发票收据金额与合同金额无误。
2.支付装修费。必须是经营场所的装修,需提交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装修合同、发票等复印件。
3.支付加盟费。需提交对方营业执照、加盟合同、发票等复印件。
4.支付其它费用。必须是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且与兴办的项目有直接关系,提供的相关材料符合有关规定。
5、企业的雇工合同、工资发放凭证、工资领取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为雇佣人员在本企业交纳社保的相关票据复印件。
6.支付房租费。租赁单位房屋时,需提交对方权属证明(产权证或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所有权证明、工商注册登记所要求的场地证明)、租房合同等复印件。租个人房屋时,需提交对方身份证、权属证明(产权证或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所有权证明、工商注册登记所要求的场地证明)、租房合同等复印件。
PS:请按照以上顺序提交材料,是复印件的,创业者需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和姓名、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由各工商所受理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