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试验室人员要高度注意安全,树立“安全为了试验,试验必须安全”的观念,并作为工作行动的准则。试验室主任定期会同安全科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清除隐患。
二. 使用高温炉、烘箱等电热器或用酒精燃烧法进行含水量测定时,必须有人看管,对易挥发、易燃的有机溶剂加热时,应在密闭的电热板或水浴上进行,严禁用电炉加热。
三. 易燃物如煤油、汽油、三氯乙烯等,严禁放在火源附近,应存放于阴凉、通风处。
四. 试验时要适当存放有效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时时处于备用状态,试验人员应掌握灭火知识。
五. 使用电器仪器前,应先弄清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要盲目地接通电源,要注意检查电源导线是否完好。出现电路事故要找电工,禁止非正式电工安装和修理。
六. 化学试剂要有专人管理,建立分类明细帐,分类贮存。
《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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