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校车幼儿家长接送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明确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三方责任,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签订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现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驾驶员必需保障校车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素质高,确保相应座位,不超载,不超速。
三、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随车教师必须亲自将幼儿交于其监护人手中,并按校车接送流程,完成交接手续。
四、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五、家长或监护人下午来接幼儿时,一定要持本园的接送卡给跟车老师方可接走幼儿,如没持接送卡的家长一律不可接走幼儿,跟车老师有权将幼儿随校车带回幼儿园。
六、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等校车开走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七、家长应按时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老师或学校。
八、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安全教育、随车照管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九、本责任书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016.08.31
乘坐校车幼儿家长接送安全责任书回执单2016.08.31
班
级:
司
机 :
跟车教师:
幼儿姓名:
家长姓名:
《乘坐校车幼儿家长接送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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