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身患重病要求补助费的申请报告
苍南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本人庄和春、男性、汉族 ,身份证号码:330327197502195675,是苍南县矾山镇南宋社区洋尾村人。
本人在2010年得了肾病(尿毒症)并发症,长期在上海医院就医花费了全部积蓄,还从亲戚和朋友借了几十万元已经全部花光,我现在在苍南县人民医院住院透析化疗,每天需花费近一万多元医疗费,而且,我的男孩子在苍南县民族中学读初中三年级,女儿在矾山镇南宋小学读四年级。目前,我的高昂后续治疗费和全家生活无着落,家贫如洗。恳求上级政府给予极力的资助,缓解我水深火热的困境,我全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报告人: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治病困难要求补助费的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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