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合肥市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程序
第一阶段,饭店自查(9月10日—9月30日)
各旅游饭店针对《绿色旅游饭店》开展自查,将各项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做好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力争抓出实效。自评分数达到180分——240分的旅游饭店可申报“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自评分数达到240分以上的旅游饭店可申报“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
第二阶段,饭店提交申请材料(10月1日—10月30日) 申请材料请提交至合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地址:合肥市政务中心三区A 楼406室,联系人:江琴,联系电话:3537742。申请材料包括:
1、创建绿色旅游饭店的申请报告(含创绿组织机构和创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等);
2、《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标准中第11-16页规范性附录A所列表格1—5:
①企业基础信息; ②饭店工程概况;
③饭店主要用能设备分类台帐; ④饭店经营及能耗、物耗年度统计报表; ⑤节能、降耗、环境因素现状及目标指标。
3、饭店上一年度节能降耗业绩报告,要求阐明具体项目、技改措施、投资金额、节约资金等情况。
4、饭店上一年度提供绿色产品和服务情况,包括宣传培训的活动计划和总结。
5、社会环境效益,包括各种报道、环境成效、社会各界反映、宾客表扬和建议等资料。
6、《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标准中第18-26页规范性附录B饭店自评得分(用铅笔在“其他城市或行政区域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一栏打分),同时附自评情况说明。
第三阶段,市旅游局初查(10月15日—11月30日) 市旅游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申请的酒店进行检查,符合“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饭店予以通过并进行公示,无疑异即报省星评委备案;对申报“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进行初评,初评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饭店推荐省星评委复查评定。此次合肥市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的初查工作将与2008年度合肥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相结合。
初查工作程序如下:
1、听取申报饭店创绿工作汇报
汇报材料需涵盖以下内容:
⑴创建绿色饭店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及其主要活动情况; ⑵年能耗、消耗品等费用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析报告; ⑶饭店各部门(区域)水、电、汽等能耗台帐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比较、分析、建议报告; ⑷饭店节能、降耗奖惩制度;
⑸饭店控制低值消耗品和消毒剂、洗涤剂等化学品用量的管理规章;
⑹《员工节能手册》复印件;
⑺宾客对饭店环境满意度的调查统计并附若干调查表复印件;
⑻饭店前厅、客房、餐饮主要服务场所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⑼与供应商签定的废电池等固体废弃物回收协议复印件; ⑽倡导宾客绿色消费有奖活动相关资料复印件;
⑾饭店参加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获得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⑿饭店因节能、环保方面的贡献而获得政府、社区等奖励情况的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2、查阅饭店文档资料
3、现场检查
4、检查组就此次检查对照标准进行评定
5、检查组向饭店反馈意见和最终评定结论
第四阶段,省星评委复查(12月)
省星评委根据市星评委的推荐,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饭店复查,符合“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饭店予以通过并进行公示,无疑异即报国家星评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