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学 晨 检 制 度
一、为有效预防控制各类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流行,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并启动学校晨检制度。(学校启动晨检制度,要同时启动传染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晨检是指每天早晨由学校的校医(卫生保健教师)、分管负责人或班主任等,对入校的学生逐一进行卫生医学和健康检查。
三、晨检地点
1.第一次:学校大门口(校医或分管负责人,视学生数量安排3——10名晨检人员)
2.第二次:教室门口(班主任或课任教师,每班安排1——2名晨检人员)
四、晨检办法
查看、问询、拭(额头)、测(体温)
1.首先查问学生的相关情况:
①身体有无不适感觉?
②在家是否有过发热症状?现体温是否高于37.5度?
③是否到过疫情地区或接触过来自疫情地区的人员?
④查看学生口腔、皮肤有无皮疹及饮食、睡眠等其它情况。
2.拭(额头),测体温:
根据查看和问询情况,如果怀疑学生身体发热,校医(卫生保健教师)要摸拭学生额头,确认有热度后,应立即用体温计测量。如果体温测试确定学生发热,特别是出现头疼、咳嗽、肌肉酸疼等,以及其它不能确定的症状,应将发热学生安排在隔离室或留观室,告知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做好登记,并立即通知其家长带领到医院诊断治疗。
体温计用过后,要放入盛有浓度为75%酒精的容器内进行消毒;晨检人员要洗手消毒后方可再进行下一步晨检。
五、学校大门口处,要放置经消毒液消毒过的地毯或脚垫,地毯或脚垫略带湿润,所有学生入校,均应经过地毯或脚垫对鞋底进行擦拭。
六、经检查身体无异常的学生入校后,各班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在教室门口,应对学生进行第二次检查,再次查看、询问学生,内容、办法同上。
七、对经第
一、二次晨检确诊发热、由家长带离学校去医院诊治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随时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尽快地了解学生的详细情况,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如属传染性疾病,按照有关规定应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患病学生康复返校上课,须携带镇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校医(卫生保健教师)或校长同意后,方可回校进班上课。
圣水泉小学
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