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不断培养与提高公司重要岗位、特殊工种等岗位人员的专业性,并遵照国家对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以提升人员的工作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从而确保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 持证上岗范围
3.1重要岗位:项目经理、安全负责、预决算人员
3.2五大员岗位: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
3.3特殊工种岗位:焊工、电工、桩机操作工
4持证上岗要求
4.1凡上述岗位人员必须取得本岗位相对应岗位的证书,且证书必须存放在公司。
4.2上岗前已取得相对应证书的,但将证书挂靠在外单位者,必须在到岗1月内将证书转到公司,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4.3上岗前未取得相对应证书的,办公室根据主管部门培训、考试时间进行报名,需持证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参加培训、考试并取得证书。若两次考试均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培训、考试费用及证书费用
5.1五大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报名费由公司统一报销,若参加培训、考试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培训、考试费用从其工资中扣除。
5.2建造师、造价师证书公司每年支付相应的证书使用费用,故培训、考试费用由个人承担,后期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承担。
5.3五大员、特殊工种岗位工资中含证书费用,故公司不再支付证书使用费。
5.4员工离岗需带走证书者,需支付公司支付的报名费及参加培训、考试期间的工资。持建造师、造价师证书者需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及参加培训、考试期间的工资。
6其它说明
6.1上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办公室优先选择有证书的员工从事上述岗位。
6.2一人兼任多岗的,要按规定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转岗人员到新岗位前,
应按规定参加培训,符合上岗条件方可转岗。
6.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格进行培训的单位培训合格,并发给合格证书,证书按规定年限进行复验合格方能上岗,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检,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各工程部提出需求并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