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交易协议
甲方: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愿与各方真诚合作,建立公平、公开的合作伙伴关系,为避免行贿受贿等恶劣行为的干扰,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以及保证双方工作人员的廉洁奉公,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执行以下条款:
1、凡涉及现金支出的任何购买行为,都属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包括原材料采购、包装物采购、设备采购、软件和专利等无形资产的采购、食品采购及其他所有物品的采购等;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基建和装修工程、运输、行政事业及其他缴费、劳务、保险等其中之一或多种,以及其他未列明的服务,并相应收取有关费用的任何行为,都属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
3、在以上业务来住中,双方必须严格杜绝贿赠或私下折扣等恶劣行为的发生。
4、为避免暗箱操作,在甲乙双方的买卖关系中,对于乙方报价,甲方将采用公开或不公开的方式审核,成交价格将接受甲方采购人员以外有关人员的监督。凡单次成交额1万元以上的交易,甲方将选择3个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评估,乙方同意予以配合。
5、甲方人员任何交易都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单人承接的交易将引起甲方公司怀疑,甲方财务部有权对单人承接的交易拒绝付款。
6、假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有贿赠行为,将按所贿赠价值的10倍扣罚乙方的相关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所订合同,所有未支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并解除乙方的贸易伙伴关系。
7、因乙方以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效,从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必须由乙方作出赔偿。
8、如果乙方行为情节严重,将诉诸法律解决。
9、总之,与嘉宝莉集团任何一间公司的贸易来往,贿赠行为只有零次机会。
10、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的任何交易过程始终有效。在签定购买合同或协议时,本协议同时成为合同或协议的附件,与合同或协议正文具有相同效力。
11、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2、本协议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