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总校,各中心校,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职教中心(汇英中学):
按照滦办字〔2014〕27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结合我系统实际,要求局班子成员每人50元、其它职员每人30元;各校(园)一把手每人50元,其它人员每人30元。
各校(园)务必于5月30日前,将募集资金及人员花名表交到局党委办。联系人:林雪飞联系电话:8588492
2014年5月4日
《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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