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学习各种安全业务知识,杜绝违章指挥。
三、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进行作业。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
五、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停止爆破作业,采取相应措施或报告安全主管领导。
六、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存放、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七、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八、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若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雷管、炸药丢失或外流,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协助工区长防范管理井下作业的各种安全隐患。
十、认真填写各种安全报表、检查记录及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和安全操作细则。
二、认真钻研学习各种爆破技术。
三、严格遵守领用、使用、搬运制度。
四、保管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五、按照爆破指令书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六、爆破前要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七、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八、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九、爆破员在领取、使用回收过程中造成雷管、炸药丢失或外流,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勤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检查进硐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矿灯、水鞋、工作服)是否穿戴整齐完善,有权拒绝进硐作业。
三、严格执行时对进硐作业人员的出入洞登记制度,若发现未按制度登记对坑口当班值班勤人员处罚20元/人/次。
四、严禁其他无关人员非法进硐。
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矿石、废石验收标准,没有达到要求有权拒绝验收,若未严格执行验收标准,造成人为矿石贫化,则对当班执勤人员处罚100—500元/班/次。
六、严格遵守发放一车一票,各生产班组作业完成后必须收回,登记好矿石、废石数量,双方签字认可不得涂改,填写当班生产报表,送工区长和生产部各一份。
七、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开除,并给予500元以上处罚。
八、严禁脱岗、睡岗、有事必须请假,不准私自找人顶班,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九、硐内、硐外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
十、严格检查硐内其他人员是否有携带爆破器材,偷矿行为、违纪行为,一以发现立即上报。若矿洞盗矿者从洞口逃脱或从洞口破门而入偷矿则对坑口当班执勤人员每次罚款300元。
十一、负责好值班室、硐门口的卫生,并完成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爆破器材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
二、负责炸药、雷管的验收、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好完整的记录。
三、不得将炸药、雷管发放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四、负责对质量可疑鸡过期的炸药、雷管进行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五、对配送到现场的炸药、雷管除及时登记外,还应将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六、爆破作业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完整地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资料交到公司有关人员的手中,并且保存2年以上,以备检查。
爆破器材押运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二、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三、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载的爆破器材符号标准和环境要求(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四、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中途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甘孜州海螺沟景区辰龙建筑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辰龙公司炸材领用、存放的
相关规定
各工区、炸药库:
现将炸材领用、存放作如下规定:
一、爆破员在领用炸药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领用。
二、爆破员人员进入炸药库时,必须关闭手机,严禁在仓库内打接电话。
三、雷雨天不发放、领用炸材。爆破员如在途中遇打雷必须将雷管或炸材放在安全地方,人须立即撤离200-500米的距离,待雷雨过后方可取走。
四、爆破员领用雷管后,绝不允许携带雷管时打接电话。
五、爆破员在硐装药前须断掉所有电源,关闭手机,现场无关人员必须撤离并设置警戒线,启爆线在装药前必须断路,严禁用照明电源起爆.
六、爆破员在硐内没装药前,炸药和雷管不能堆放在一起,必须间隔20米以上雷管不能接近有电源的地方。
七、爆破员必须是经国家安全培训合格持上岗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领用炸材。
八、爆破员必须即时回收当班用剩的雷管和炸药,并做好入库登记。
九、爆破员必须遵守国家特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如违反以上条款,给予50-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