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抵质押物权利凭证出入库操作规程(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抵质押物权利凭证管理,促进抵质押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行信贷系统及前台综合业务系统,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抵质押物权利凭证包括用于抵质押贷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储蓄存单、单位定期存单、股权证、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土地抵押他项权证、机器设备抵押登记证、车辆抵押登记证等。
第三条 抵押物权利凭证的管理应遵循双人管理、双人检查、双人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操作规程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抵质押物权利凭证入库
(一)由支行98柜员和综合柜员接收客服部门人员提交的抵质押物,通知柜员查看前台综合业务系统中信贷系统下发的抵质押物权利凭证入库的授权指令,操作“抵质押物入库查询打印”交易,打印抵质押物权利凭证待入库通知单(以下简称入库通知单)一式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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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支行98柜员和综合柜员根据入库通知单的明细认真审查抵质押物权利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核无误后双人加盖个人印章,交前台柜员做抵质押物品入库的账务处理。
(三)柜员操作抵质押品入库账务处理后,在三联入库通知单上加盖转讫章和个人名章。将第一联作为抵质押物品入库凭证的附件,第二联交综合柜员专夹保管,凭以登记抵质押物品出入库登记簿,第三联交客户服务部人员。
(四)由支行98柜员保管抵质押物权利凭证,综合柜员保管抵质押物品出入库登记簿。
第五条 抵质押物权利凭证出库
(一) 柜员查看前台综合业务系统中信贷系统下发的抵质押物权利凭证出库的授权指令,操作“抵质押物出库查询打印”交易,打印待出库通知单 一式三联。
(二)98柜员和综合柜员根据出库通知单核对实物和登记簿无误后,通知柜员操作抵质押物品出库的账务处理。
(三)柜员操作抵质押物出库的账务处理,在三联出库通知单上加盖转讫章和个人名章后,将三联出库通知单交98柜和综合柜员。
(四)98柜和综合柜员根据三联出库通知单将实物出库和登记抵质押品出入库登记簿,双人在三联出库通知单上加盖个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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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一联出库通知单交柜员作为抵质押物品出库凭证的附件,第二联综合柜员专夹保管,第三联和实物交客户或客户服务部人员,同时要求客户或客户服务部人员在抵质押物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收。
第三章 抵质押品管理
第六条 抵质押物品收妥后,应执行双人管理。一人管登记簿,一人管实物,物品出入库时要相互交叉复核。
第七条 各支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查库时,应对保管的抵质押物品进行核查,对抵质押物品的明细账和总账、登记簿、实物三核对,保证做到账、簿、实三相符, 并在查库登记簿上作好核查记录。
第八条 查库时如发现抵质押物品不符,须立即查明原因,向领导及总行汇报,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操作规程由***银行负责制定、修改。 第十条 本操作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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