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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1:07: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防台工作预案

***地处***北部沿海,极易遭受台风(热带气旋,下同)的侵袭,台风的每次影响和侵袭,都会给全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同程度的灾害和损失。为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防台抢险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把避免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修订了我区今年的“防台风方案”,提出了防御对策和可供操作的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防御台风方案”将在实际操作中逐年修订和完善。

一、概述

(一)地理地貌气象特征 ***位于***湾以东,长江口东南,东经121°30\'—123°25\',北纬30°24\'—31°04\'之间,四周均为海域,是一个典型的海岛区。全区海陆总面积8824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8738平方公里,陆域面积86平方公里,由404个大小岛屿组成。嵊泗属海岛丘陵区,岛小而分散。地形特点是:诸岛多山,山低源短,只有少数短浅直接入海的间歇溪。花鸟乡前坑顶是本区的最高山,海拔236.9米,其它丘陵绝对高度一般都在200米以下,山脚线直接入海平面。

本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是冬夏季风交替,冷暖空气经常交汇的地方,因而气候比较复杂,尤其是夏秋季节,台风(热带气旋)活动频繁。

(二)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7个乡镇,48个村民委员会,8个城市社区,18个渔农村新社区。2005年末总户数30299户,年末总人口81174人,其中农村人口47014人。全区经济以渔业为主,港口工业和旅游业近年来发展较快。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33.51亿元。

(三)历史灾害记述

我区地处东部沿海,陆域小,岛屿多,海岸线长,每次台风(热带气旋)的侵袭,都会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据1951—2005年资料统计,影响我区的台风(热带气旋)222次,年平均4次,其中造成较大灾害的台风(热带气旋)27次。因此,台风灾害是我区的主要灾害之一。

(四)防汛、防旱、防台工程现状及作用

1、水库

到2005年底止,我区共建成小

(二)型水库7座,设计总库容161.3万立方米,1万立方米以上1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

(三)型水库16座,总库容49.6万立方米;1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山塘20座,库容7.7万立方米。这些蓄水工程的建成,极大的提高了我区的抗旱排涝能力,为解决或缓解全区的生产生活用水困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上述水库工程中的小水库、山塘工程大多建成于

六、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低,工程质量较差,在今年汛前安全检查中,全区仍有部分小水库、山塘工程存在安全问题,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海塘

(1)标准海塘 1998年至2003年,全区共建成高标准海塘12条16.87公里,使我区的防台抗灾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在过去几年连续几次台风灾害中,我区已建或在建的20年一遇——50年一遇的标准海塘在经受强台风考验后依然安全无恙,并发挥巨大作用。

(2)其它一线海塘(堤)

除标准海塘外,我区尚有数量较多的一线堤塘和渔用避风海塘。由于这些工程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差,再加上年久失修,在过去几年的台风灾害中受损严重。有些虽经修复,但由于资金、技术等因素,修复的质量较差,很难经受较大台风灾害的再次侵袭。有关乡镇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有关的人员转移、船只避风逃洋等准备工作。

3、船舶、避风港现状

全区现有各类船舶2378艘,其中货用船舶138艘,客轮14艘,渡轮4艘,渔业船舶2222艘。目前大多数捕捞船只配有雷达、单边带对讲机、卫星导航仪等先进的导航及通讯设备,能及时掌握台风动向,相互取得联系,但部分小渔船及运输船导航通讯设备落后,应引起重视。

我区岛屿面积小且分散,没有能躲避台风侵袭且性能较好的天然港湾。

我区最大的人工建筑的避风港—菜园中心渔港,防浪堤长1700米,水域面积约1.8平方公里,可供150吨左右渔船2000艘锚泊和避风。

各乡镇人工建筑的避风塘,面积小、标准低,只能停泊少量的小型船舶。

二、主要防护对象

(一)重要城镇

菜园镇、嵊山镇、洋山镇

(二)交通、电力、通讯

1、港口码头:各乡镇交通船码头、小菜园码头、李柱山码头。

2、电力设施:通往各乡镇的主干供电线路,区城城市电网。

3、通讯设施:通往各乡镇及水工程的通讯设施。

(三)水利工程

水库:重点是长弄堂水库、四脚凉亭水库、宫山水库、金平水库、大玉湾水库、干斜水库;下游有居民居住的小水库、小山塘。

海塘:嵊山泗洲塘海塘、箱子岙海塘、基湖海塘、菜园海塘,石柱海塘、五龙田岙海塘、黄沙岙海塘、大洋外云鹅海塘、枸杞三大王海塘、马关前进海塘、黄龙海塘、五龙会城海塘;各乡镇小型避风塘及主要沿堤(塘)公路。

(四)渔港、船只、码头

渔港:菜园中心渔港、嵊山渔港。

船只:渔船、客船、运输船及其它作业船只。 码头:各乡镇民间码头。

三、防御对策

台风侵袭造成灾害的因素很多,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研究,逐步掌握台风灾害的成因和规律,采取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提高抗灾能力。

1、增强全民防灾意识。防台风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要加强防御台风灾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有线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在每年台汛期前都应开展防台风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在台汛期前应该做些什么和怎么做,教育群众懂得保护防灾设施。印发“三防工作手册”等宣传材料,把防灾减灾深入到千家万户,使全民掌握“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要适时举办领导干部短期培训班,尤其是新上任的年轻干部,要定期轮训,补上“灾害学”这一课,使他们熟悉本地区的气候特点、防灾设施及抗灾能力,掌握现代科学防灾知识,提高防灾、抗灾指挥决策水平。

2、进一步完善防御灾害的指挥决策系统。防御台风是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涉及到方方面面,既要加强集中统一指挥,又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快速应变能力。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建设,完善防御灾害的指挥决策系统,提高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水平。

3、增加投入,加强防御台风灾害的工程建设。从我区实际出发,要积极做好现有病险水库、山塘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适时建设骨干蓄水工程,提高防汛抗旱能力。对遭受台风损坏的一线海塘工程,要保证按时修复加固。

4、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和工程管理。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乡镇防台风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对存在病险隐患的海塘、水库工程,工程所在地行政首长要与水利部门或管理责任单位签订保安责任书。要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水政执法队伍,加大水政监察和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要抓紧划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制定水库、海塘工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水工程安全运行。

四、分级分部门管理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行政首长在防台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制订有关防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做好防台风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2)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防汛、防旱、防台工程建设。(3)负责组建区级常设三防办事机构,协调解决三防经费和物资等问题。(4)组织制订全区防台风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5)根据台风发展实际情况迅速及时做出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台抢险。(6)灾后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区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区的三防工作。其常设办事机构“***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三防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区防汛、防旱、防台日常工作。

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防台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嵊泗驻军、人武部

执行国家赋予的抗台抢险任务,组织所属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包括海上营救)。人武部同时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当地抢险救灾。

2、农林水利局

负责区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抗台抢险救灾的组织、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制订抗台抢险预案。负责重要水库、海塘、矸闸的防汛调度工作,险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落实防台的各项措施;灾后及时汇总上报灾情,组织实施和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年度防汛抗旱总结及评比表彰工作。提供农情,提出农业、牧业和林业的抗灾、救灾措施,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3、区气象局

做好气象预报,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中长期天气预报,提供有关的气象信息,参加防台工作决策。

4、区海洋与渔业局

负责协调渔港、渔船、养殖人员防台风安全的管理和防台风安全设施的建设,制订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遇灾害性天气及时通知海上作业渔船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检查督促近海养殖单位落实防台风措施;组织做好渔港安全管理和海上遇险渔船的营救。

5、区交通局

负责检查督促本系统内客运码头、客运船只、公路等防洪、防台、防潮安全措施的落实。落实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船。及时抢修水毁公路、桥梁等,督促各乡镇和交通运输企业做好船只的回港避风工作和重点交通工程的各项安全工作。

6、海事处

负责做好台风期间运输船舶安全避风的监督工作,履行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指挥搜救责任区域内遇险船舶的搜寻救助工作。

7、区民政局

负责灾民的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及时掌握灾情,配合三防办公室及时报灾。负责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积极争取上级救灾款,保证灾区社会安定。

8、区财政局

负责防汛防旱防台救灾等经费的下达,并监督使用;对汛期水毁工程修复及抗灾救灾经费应予重点和优先安排。

9、区旅游局

负责做好台风期间旅游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督促各景点落实防台风措施,确保台风期间游客安全。

10、区供销社

负责组织督促所属单位防台措施的落实和抗台抢险工作,必要时配合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有关防台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和供应。

11、区建设局

负责城区排水、排涝工作;检查督促供水部门防台风措施的落实,组织好灾损设施、管线的抢修,确保灾时供水;做好菜园城区的防台工作,落实城区在建建筑物、户外广告牌(会同城管办)、行道树等的防台措施。

12、区电信局

确保汛期通讯畅通。保证重要防汛用户(三防指挥部、政府值班室、气象、海洋与渔业、交通、建设、防汛工程管理单位)的通讯畅通,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电话的及时传递;要制订应急通讯保障方案,确保抗台抢险过程中通讯畅通。

13、区国土资源局

负责全区地质灾害点的普查防治规划工作,制订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督促做好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挂牌示警和治理工作,落实群众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指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治理,及时汇总上报灾情等工作。

14、区发展和改革局

协调解决抗灾抢险和救灾所需的专项资金和物资,检查督促基层粮库防台措施的落实。

15、区经贸局

负责组织督促所属工厂企业防台措施的落实和抗台抢险工作。协调解决防台所需物资,灾后及时组织市场物资、食品供应,确保社会安定。

16、区公安局

负责处理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及干扰防台工作的案件,做好灾区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可依法实施交通管制;做好船只避风锚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17、区卫生局

负责落实灾时抢险救灾医疗队伍,加强灾区防病和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18、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组织电视、广播等新闻单位加强防台风工作的宣传和抗台抢险先进事例的报道。根据区三防办公室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台重要信息。在重大灾情发生时,及时摄录灾损现场,制作抗台抢险专题片。

19、区教育局

负责组织落实全区中小学师生、校舍防台风安全,组织本系统校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视台风影响情况及时安排中小学停课,组织师生员工撤离及物资器材的转移和保护,组织落实危校和水毁校舍的修复工作。

20、区电力公司

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维护,确保防台抢险救灾的正常供电,制订落实灾害性天气时的抢修方案,及时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线路,严防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事故发生。

21、中保财险***支公司、中保人寿保险舟山分公司嵊泗办事处、太平洋保险***公司。

积极开展防台保险业务,及时做好投保单位和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在台风来临前督促投保人做好防范工作。

22、人民银行***支行

负责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的筹措,按照国家信贷政策,及时组织协调各金融机构安排信贷资金,帮助受灾企业和农户、养殖户尽快恢复生产。

各乡镇人民政府防台风工作实行乡镇长负责制,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三防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本乡镇的抗台抢险工作。制订落实“乡镇防台风预案”。台汛前要对本乡镇内的所有海塘、水库逐座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水库、海塘要及时除险加固、排除险情和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无法完成除险加固工作的,要提出安全度汛意见并报区三防指挥部。灾后及时统计上报灾损,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和灾民的安置工作,尽快组织生产自救,恢复生产。

五、防台风操作措施

1、台汛前

(1)检查、落实

3月上旬,区三防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分级管理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对全区的水利工程、防汛设施、工矿企业、渔船码头、水产养殖设施、盐业仓库等进行全面的防台风检查,落实防台风的各项措施。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已制订的“乡镇防台风预案”,做到家喻户晓,并要把“预案”落实到村到人。区三防指挥部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完成。

(2)抢险物资到位

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区级防汛仓库,准备一定数量的麻袋(编织袋)、铁丝、工具等抢险物资用于抢险,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同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准备好所需的抢险物资、救生器材和必要的通讯设备,有关部门要做好灾时的食品调运及供应工作。

(3)抢险队伍组织

为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区人武部要组织好民兵应急抢险小分队待命,区农林水利局要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各乡镇、各单位要按各自编制的防台风预案,组织好抢险队伍。一旦出现重大险情,应立即报告区三防指挥部,由区三防指挥部商请部队协助抢险。

(4)抢险车辆

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抢险车辆。区三防指挥部指定***交通局负责落实本岛片抢险运输车辆。

2、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台风正在发展,有可能影响我区时: (1)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与气象局保持密切联系,注视台风动向,及时向分管副区长汇报台风动态和发展趋势。

(2)水利部门要检查了解主要水库的蓄水情况,落实预泄预排方案,特别对病险及重点海塘更要引起重视,加强工程检查。

(3)海洋渔业部门及乡镇政府,要通知未出海船只停止出海,出海船只做好回港避风准备;对已成熟的水产养殖品及时抢收。

(4)海洋渔业、交通、经贸等部门要督促下属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区逼近,将对我区近海造严重影响时:

(1)区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区长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成员单位和各乡镇领导立即到岗到位。根据台风的移动方向、发展趋势,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区三防指挥部汇报,由总指挥决定召开全区抗御台风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抗御台风对策,做好抗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把上级及本级指挥部的抗台风部署要求传达到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和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把气象台关于台风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及时向区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领导报告。

(2)海洋渔业、交通、海事部门及乡、镇政府,要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

(3)对主要海塘的险工地段、病险海塘和对下游居民造成较大威胁的病险水库,各乡镇要按已制定的乡镇防台风预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做好抢险物料的准备,对危险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做好人员撤离和搬迁。

(4)各有关部门对码头、沿海厂房、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各类建筑物、仓库要做好抗风潮准备,对低洼地段的设备、物资做好搬迁转移准备。

(5)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落实好农作物、盐业、水产养殖业等各行业的防护工作,成熟的农作物及时抢收。

(6)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部署落实防御台风准备工作情况,供领导指挥决策。

4、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区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将在***省沿海登陆,或在东经123°以西转向北上时:

(1)区三防指挥部总指挥要坐镇指挥全面部署。对台风可能在我区登陆和可能严重影响我区时,区人民政府要发布防台抗台动员令。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领导要分组深入抗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协助各乡镇政府落实抗台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要始终把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气象部门了解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预报,随时向三防总指挥汇报并向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台风未来发展趋势。

(3)海洋渔业、交通、海事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包括各船舶主管部门)要检查落实船只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回港避风船只要落实好避风锚地,做好船只防碰撞等保安措施。

(4)水利部门、水工程管理单位及乡镇政府的领导对危险海塘、水库要组织人员加强巡查防守,抢险小分队要做好准备,一旦出险,要突击抢修。根据降雨量预报,做好水库的安全运行调度。城建部门要做好城市防洪、户外广告牌、在建高层建筑、行道树等有关设备防台风安全措施落实工作。灯箱广告要切断电源,布条广告要全部撤掉,高架设施要检查落实安全稳固性,如不牢固的应及时加固或撤除。

(5)电信部门要组织抢险小分队,保证通讯线路畅通,并为三防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应急通讯设备。供电、供水等部门各自做好抢险准备。

(6)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并出现大潮海浪袭击时,要全力做好水上和陆上的救护工作,各乡镇政府应按防台预案确定的群众安全转移地点、路线,组织群众撤离。在通讯中断的情况下,各乡镇要独立作战,特别是外岛各乡镇。

(7)人武部组织民兵应急抢险小分队,集中待命,有任务迅速赶往现场抢险救灾。区三防指挥部商请驻嵊部队、武警部队,落实好抢险人员和器材,作好抢险准备,随时出发。 (8)区公安局做好社会治安及协助做好避风渔船、渔港的保安工作。抢险物资及人员的运输车辆集中待命,随时出发。

(9)区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要根据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的汛情、灾情,每2小时播放一次,及时向公众发布抗台信息及指挥调度命令,各乡镇政府广播站及有线电视台要及时转播。

(10)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队待命,医院(卫生院)要做好抢救受伤人员的准备。

(11)各乡、镇政府和区属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汇报抗台及灾损情况,以便统一灾情汇报口径。

(12)广大居民群众要做好各自家庭的安全防范工作,如:不牢固的房屋构件要及时加固或拆除,阳台上的花盆等容易被风吹掉的物件要移入安全地方,最好准备有应急的照明和通讯设备,家住低洼地段的居民和沿街商店等要做好防洪涝准备。特别是在台风严重影响我区期间,居民群众尽量不要外出,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区气象台发布解除台风警报后,区政府、乡镇政府要迅速做好灾后恢复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灾区,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开展生产自救,工矿企业要尽快恢复生产,民政部门要做好救灾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防疫队到灾区,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疫病流行,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理赔工作。电力、电信、交通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修复受损坏的电力、通讯、自来水管道、公路、桥梁、码头、民房等,保证人民日常生活正常进行。农业部门发动群众加强田间管理和灾后农业技术指导,减轻灾害损失。区三防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灾情,总结抗台斗争经验教训,报上一级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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