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四中关于表彰拾金不昧的决定
赵金辉,2010级6班学生。2011年10月21日中午,赵金辉同学在上学的路上拾到一部诺基亚手机。后经联系,找到失主并主动将手机交还给失主——我校98级毕业生杜颖。杜颖非常感动,特地写了感谢信,感谢母校培养出这样品质高尚的学生。
赵金辉同学的行为,体现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再一次展现出郯城四中学生的文明风采。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赵金辉同学进行通报表彰,给其所在班级加考核分10分,并号召全校广大同学向他学习,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时时处处以“文明学生”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品学兼优的优秀中学生。
附:
感谢信
尊敬的郯城四中全校师生:
你们好!我是本校98级毕业生,现已参加工作。今天特地来此送一封感谢信,感谢贵校七年级九班赵金辉同学的拾金不昧。10月21日中午,我在上班途中不慎遗失诺基亚手机一部,被赵金辉同学拾获。后经联系,赵金辉如实主动的告诉我他所在的学校、
班级和他的姓名,并及时将手机归还于我。
赵金辉同学诚实守信,不为小财物而动容,主动将拾获的东西交还失主,这种崇高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 和欣慰,感谢赵金辉同学,感谢贵校培养出这样一位品质高尚的学生,希望贵校能培养出更多德才兼备的学生,为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而增砖添瓦。谨祝一
初全校师生心想事成,万事如意!杜颖
20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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