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救助申请书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
我叫熊关芳,男,汉族,现年40岁,广元市朝天区人,现居住于大滩镇敬忠村2组,身份证号码:510812197401112814。联系电话:13541849078。
2010年12月25日我在兰渝铁路广元段利州区上西吴家浩熊洞湾隧道内上班时被拱顶垮塌的石块砸伤头部当场倒地昏迷,事发后急送往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 诊断:
1、脑震荡;
2、神经性耳鸣。
被申请人1:安徽路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闻庆忠董事长。
被申请人2: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仕兵董事长。
2011年7月19日在成都四五二部队医院影像诊断软化灶,范围大小约1.2㎝×0.5㎝。
2012年3月9日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检查,确诊患有焦虑型神经官能症,2012年8月10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检查,结果患有抑郁症。2012年11月13日利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托到省复查鉴定,检查时间2012年11月14日,在武警四川省总队成都医院诊断:类圆形长T1长T2信号,多系脑软化灶,伤残鉴定机构鉴定构成
七级伤残,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标准:鉴字[2011]832号一般医疗依赖。正在申诉中,因申请人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其他收入来源,我受伤三年有余,经济生活非常困难,无力购买衣物及其他家庭生活用品,因此,我特此向利州区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希望贵单位能在衣物、日常生活用品中给予我帮助。望被救助为谢!
此致
申请人:熊关芳
2014年5月21日
《困难救助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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