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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消防部队

发布时间:2020-03-02 14:16: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河南省消防部队2012年度

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章

一、部队简介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同等待遇。

河南省消防总队是正师级单位,全省18个地市设消防支队,县市区设消防大队和中队。多年来,全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职能,为河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的青年学生到河南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二、接收数量及专业

2012年河南省消防部队计划接收81名地方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限男生)。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30101;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30404),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50101;汉语言,专业代码50102),理学类(应用物理学,专业代码70202;化学,专业代码70301;应用化学,专业代码70302;材料化学,专业代码71302;应用心理学,专业代码71502),工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代码80204;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代码80601;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代码80604;通信工程,专业代码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80701;土木工程,专业代码80702;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代码80705;安全工程,专业代码81002)。

三、接收条件和要求

1、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2、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3、接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与我部拟招收专业一致,且专业代码类别一致,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学历、学制、

专业内容、培养方向、课程设置符合接收要求,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前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68米以上;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5、年龄在24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6、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特长,艰苦奋斗,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7、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9、未参加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由院校自主单招的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

四、报名需要投递的资料

1、《河南省消防部队2012年度接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表》(手填必须字迹工整);

2、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及详细住址;

3、入校时的录取名册(一般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含有录取本人姓名的当页,复印件需加盖学生处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照片由本人自行剪裁好,每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姓名)。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于普通档案袋(文具店均有售)内。 我部按照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等方面进行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接收政策、条件的人员将不再通知考试。全国统考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查阅考试时间的变动情况,我部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五、联系方式

单位:河南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450008 地址:郑州市福元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1—6661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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