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六届新疆旅游商品大赛暨新疆旅游景区旅游商品开发研
讨会活动总体方案
2012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主办的第六届新疆旅游商品大赛暨新疆旅游景区旅游商品开发研讨会定于2012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在我州举办,此次活动既是对全疆旅游纪念品产业现状及发展规模的一次集中检阅,也是对拉长产业链条,提升旅游综合增值力,促进旅游商品开发和生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确保圆满完成此项活动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旅游局下发的活动总体要求,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旅游产业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州旅游纪念品的发展,立足巴州底蕴深厚的历史人文资源和多元文化资源等,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按照标志性、纪念性、地方性以及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调动企业以及社会各界设计开发旅游商品的积极性,加强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设计单位的交流合作,加快自治州旅游商品结构调整,大力提高我州旅游商品的质量、品位和收藏性,全面提升我州旅游购物市场形象。
二、活动名称
第六届新疆旅游商品大赛暨新疆旅游景区旅游商品开发研讨会
三、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协办单位:新疆旅游景区协会、巴州旅游局
承办单位:博湖县人民政府
举办时间:2012年4月24日-26日。
举办地点:博湖县博斯腾湖大酒店。
四、组织机构
组委会成员:
主任:自治区旅游局领导
自治州政府分管领导
副主任:自治区旅游局规划财务处处长刘勇
博湖县县委书记杨伟辉
州旅游局局长余新民
成员:州旅游局调研员、副局长周虹
博湖县县委副书记骆德新
博湖县县委常委苏凯
博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敏
五、活动内容
4月24日报到(博斯腾湖大酒店)。
4月25日●10:00—14:00布展。
●16:00—18:00游览大河口景区(乘大船游湖1小时)。
●19:30—21:30、博湖县人民政府欢迎晚宴、开
幕式。
●22:00—22:30在非物质文化传承中心观看文艺
节目。
开幕式议程:
1、自治区旅游局领导致开幕辞
2、自治州领导致辞
3、博湖县领导致欢迎辞
4月26日●10:00—11:00业内交流参观
●11:00—13:30对外公众开放(博湖县组织干部职工参观)
●13:30—14:00撤展
●15:30—17:30召开2012旅游景区旅游商品开
发研讨会(博斯腾湖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17:30—18:30召开表彰总结大会(博斯腾湖大
酒店三楼会议室)。
1、上午11:00组织部分嘉宾参观博湖县阿勒奇民族工艺品有限公司及博湖县蓝翔食品水产有限公司
2、研讨会:相关地州旅游局;旅游纪念品生产企业、部分景区大会发言(指定);
研讨会议程:(1)自治区旅游局主持
(2)大会发言
(3)自治区旅游局领导讲话
3、总结表彰会:表彰、自治区旅游局领导总结讲话
七、评选方式
为保证大赛评选活动的权威性,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委会将邀请州、市级有关专家、权威人士担任评委,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及结果由公证处监督、公正。
八、组织原则和具体要求
统一布局、整体策划、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协调合作
(一)、巴州旅游局具体工作:
1、制定第六届新疆旅游商品大赛暨新疆旅游景区旅游商品开发研讨会活动的总体方案。
2、协调组织活动期间嘉宾接待等各项工作。安排接待各地州领导及联络员各一名用餐(住宿自理)。其他来宾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协调安排,费用自理,此项工作由州旅游局负责、博湖县协助。
3、撰写大赛新闻通稿,开、闭幕式自治州领导讲话稿。制作活动手册,嘉宾证、代表证、获奖证书(组织奖)、评分表,设计公众投票式样,准备嘉宾礼品。
4、积极做好与自治区旅游局对接、协调工作。
5、邀请州内媒体对活动进行全面报道。
6、协调全州相关景区大赛期间对所有参会嘉宾免门票。
(二)博湖县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州旅游局做好组织活动期间嘉宾接待等工作,做到礼貌、热情、周到服务。
2、制定详尽的安保、医疗、食品安全、卫生防疫、车辆救援等应急预案,做好重点活动区域的安全维稳工作。围绕当地资源特色做好活动内容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在吃、游、娱、购方面要凸显特色(特色小吃街、旅游商品展销活动等)。
2、展厅布臵(包括会场音响、礼仪引导等)、开、闭幕式的各项准备工作、产品说明卡片制作、邀请公证人员等工作。
3、组织安排好非物质文化传承中心文艺节目及接待晚宴等各项工作。
4、组织安排好游览大河口景区、参观博湖县阿勒奇民族工艺品有限公司及博湖县蓝翔食品水产有限公司等工作。
5、要充分借助此次活动,营造活动热烈气氛并向游客发放本地域旅游宣传推介资料,特别要重视活动前期的宣传推广,扩大宣传效果。
6、对自主游览嘉宾给予一定优惠(如快艇、摩托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