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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科室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6:29: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体育器材维修保养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充分管理好、用好体育器材,必须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确保器材的正常运行。

二、熟练掌握器材的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常识,确保器材的正常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所用体育器材的效益,提高利用率。

三、认真做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器材的不同性质和要求,要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等工作,"定人保管,定期保养",使器材保持应有的性能,经常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四、器材的使用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使用记录,经常检查、了解器材的运行情况,发现丢失、老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与维修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进行维修。对于不能维护检修的体育器材,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送外单位或外请专业技术人员来校进行器材的维修工作。

五、器材的使用人员一定要认真做好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书面记录,若发现一般性故障,应及时予以排除。如出现重大故障,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充分发挥技术协作的功能,尽快采取维护、维修措施,以保证器材的正常运行。

体育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立体育器材报废、损坏、遗失的登记簿,记录其器材的种类、规格和价值,事故的责任及赔偿情况,每学期汇总一次。如属自然损耗物品的在账册中注销;如属不耐用器材而一时无法修复的要办理报废手续。

二.器材的自然损耗、报废要由保管员提出申请,体育组组长和有关教师共同鉴定,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方可作自然损耗,报废处理。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器材的报废要写出鉴定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好器材报损单备案。

三.在体育活动中损坏器材,应视不同情况,给予合理赔偿。凡属器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非人力因素而造成器材损坏的不需赔偿。凡属非故意造成器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的情节赔偿,完全损坏的可按半价赔偿。凡属违反活动规则故意损坏器材的,按其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或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损坏器材的,赔偿原则上当即执行,任课老师监督、保管员收款,并出具一式三联收款发票。赔款学生、任课老师、保管员各执一联。每学期结束前一次性核算,将赔款汇总交会计室入账,由学校统一结算。

五.对学校体育器材应当妥善保管,个人或集体所借的体育器材,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遗失,应照价赔偿,失窃和失踪,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并记录备案。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

二.熟悉各种教学仪器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维修办法。

三.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四.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通知单,准备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和器材。实验完毕整理、清洗、回收入柜。

五.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进行开放性实验。

六.加强和各科教师联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具活动.

少先队大队长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队委会、中队长联席会及全体队员大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二.根据大队委员会讨论的意见负责制定大队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

三.监察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帮助并检查各委员及各中小队工作。

四.负责组织大队活动,召开全体队员大会。 少先队中队长职责

一、团结全体队员,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引导队员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二、据少先队工作计划,结合中队实际制定中队活动计划。

三、热爱少先队事业,熟悉《章程》,帮助队员建立小队委员会。

四、培训、指导小队队长,实现队员自主管理。

五、按照计划落实,每次中队活动,做好记录。

六、加强组织建设,指导队员完成任务。

七、与家长密切联系,搞好少先队的校外教育及活动。

八、按时参加少先大队的活动,完成交办的任务。

大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处理好日常事务,开展生动活泼的少先队活动。

二、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及上级有关少先队的指示,制订学期少先队工作计划,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三、定期召开大队委员会议,研究布置少先队工作,学习和讨论有关指示、文件,虚心听取各中队辅导员意见,丰富少队生活。

四、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建设,组织少先队干部改选,抓好队日活动和节日的庆祝活动,并以节日和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德育实践活动。

五、培养、训练大、中队干部,聘请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做好队干培训工作,指导各中队开展主题教育。

六、全面负责少先队的思想建设,做好少先队编队、监督、处分以及队室布置等工作。

七、协调政教处共同做好学生的有关评比工作。

八、深入学生,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注意少先队员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树立先进,对不良倾向作及时正确引导。

九、全面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指导各中队做好值勤工作,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十、搞好少先队活动阵地的建设,出好红领巾板报,办好红领巾广播站,及时充实学校网站的相关内容。

十一、加强辅导员的队伍建设,指导、督促、辅导落实中队活动。

二、训练好国旗礼仪队,,组织好升旗仪式,做好国旗下的讲话和国旗下的演讲安排。

劳技室管理制度

一、劳技室是学生劳动实习场所。在劳技室上课,应如同其它课一样严肃纪律,保障课堂正常秩序。

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劳技室,劳技室公用的材料、工具,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三、遵守安全规程,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师或课本规定操作程序去操作。

四、劳动实践中,要动脑动手,手脑并用,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去,培养实际操作能力。

五、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做出有特色有个性的劳动成果。

六、保持室内安静,操作中不大声喧哗,不随便走动,有事应举手发言。

七、注重同学间的团结合作,互相帮助。

八、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不浪费材料,不损坏工具。故意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九、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乱丢乱扔;废气材料,应放在指定地方。

十、室场使用完毕,填写好《使用情况记录表》(城市资产与装备管理系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教研制度

一、每周三为各学科组教研活动日,由各年级组长在学期初制定好教研活动安排,每月学校组织安排一次集中教研。

二、教学领导、教导主任、年级组长必须参加教研活动。

三、平时的年级组教研在组内完成,由年级组长负责召集。学校教研活动由教导主任负责组织与召集,教研组长协助导教研处做好每次教研记录。

四、开展听课活动。

教学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指导教学,督促检查各学科的教研工作,让每位教师都能得到领导的关注指导。 辅助措施:

1、校长抽查教研活动情况,并做出整体要求和整改意见。主管领导及时向校长汇报每次教研情况。

2、建立奖励机制:对圆满完成教研任务的教师、教研组年终考核加分;

3、对拒不完成各项教研活动的教师,取消一切评优选模资格。连续一年不参与教研的教师,视为不合格教师,暂停所任工作,直到悔改为止,才可以续任。

教 师 职 责

一、教师应在接受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后,熟悉教学计划,了解所任学科在教学计划中的作用与地位,钻研教学大纲,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并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

二、按照教学常规和备课规程要求,认真进行单元备课、课时备课,写好教案,设计教法,指导学法,体现德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三、教师要精心搞好课堂教学,上好习题课、实验课、复习课、技能课,做好指导等工作,努力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讲授正确、教法得当、语言清晰、板书工整、组织严密、理论联系实际,有效地利用课堂40分钟。

四、要重视课堂教学实效,认真做好学生调查,掌握学生对知识的吸收率和巩固率,收集教学信息和反馈信息,做好课后反思。针对学生实际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因材施教,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教学,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有机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认真执行课堂教学常规和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教师施教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六、精心布置作业,对作业要及时收发、认真批改,讲求实效,搞好讲评活动。作业的留、收、改、评都要严格规范,要加强课堂练习、认真指导,努力做到当堂巩固,提高教学效果。

七、加强对学生平时的考核考查,期末考试前,一定要制定复习计划,认真上好复习课,考试后做好质量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八、要按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内的教研活动,如听课、说课、观摩、集体备课、研究教材、学术讨论、经验交流、召开学生座谈会、学习理论等,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九、不断自我提高,积极撰写教学随笔、案例,学期结束后,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写好专题总结或论文,并交教务处存档。

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

教导主任职责

一、组织实施学校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做好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工作。

二、具体实施教学目标管理、计划管理、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和学籍管理。

三、领导教研组工作。指导学科教学计划的制定,负责检查督促教研组及教师实施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指导教学改革。

四、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制定各学科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具体要求及检查、考核办法,加强体卫工作和课外活动的管理。

五、组织领导学生思想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指导并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六、依据招生编班原则进行招生、编班、排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指导学籍管理员做好学生学籍档案。

七、领导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工作。经常检查各种教学仪器、器材、图书的购置、保管、流通、使用和操作情况。

八、领导和处理好教务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

教导处岗位职责

一、组织实施学校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做好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工作。

二、具体实施教学目标管理、计划管理、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和学籍管理。

三、领导教研组工作。指导学科教学计划的制定,负责检查督促教研组及教师实施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指导教学改革。

四、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制定各学科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具体要求及检查、考核办法,加强体卫工作和课外活动的管理。

五、组织领导学生思想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指导并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六、依据招生编班原则进行招生、编班、排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指导学籍管理员做好学生学籍档案。

七、领导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工作。经常检查各种教学仪器、器材、图书的购置、保管、流通、使用和操作情况。

八、领导和处理好教务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

为创建“幸福奎文”、“和谐奎文”,熔铸“激情、文雅,灵慧、健美”的校园核心文化精神,更好地整合多种教育资源,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发挥家长的各种优势,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培育具有民族精神和世界眼光的现代奎文人才”特设立桂林路小学家长委员会。

二、家长委员会的任务与职责 :

1、听取校长对学校各方面建设工作和学校教育工作理念以及方针政策的报告,讨论家长委员会相关工作。

2、沟通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为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协助学校扩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开展校内外的教育活动。

4、组织家长积极交流教育经验,共同研究当前学生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条件 : 家长委员会委员应由各教学班级推荐产生,由热心基础教育事业,重视子女教育,关心学校建设,有一定德能资望,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家长委员会活动的家长代表组成。

四、家长委员会常规管理:

学校教导处负责联系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并负责组织日常工作。

组 长:xxx 组 员:xxx xxx

德育主任职责

一、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德育为首的地位。积极开展有益的活动,致力创建德育工作特色学校。

二、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组织职能部门、年级、班级实施德育工作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和总结。

四、积极争取家庭、社会(区)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开展爱国主义、社会实践活动等多方面思想教育活动,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学生”四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

五、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德育(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或专题研讨会,不断提高德育工作质量;组织推荐评选各级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六、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德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德育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德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肯定成绩,指明方向,不断明确德育工作要求,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班主任职责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和指导者,肩负着具体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沟通师生、学校与家庭以及社会之间的联系,落实学校育人目标,推进全面素质教育的职责。班主任应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导师的作用,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为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工作职能,现将班主任工作职责明确如下,望认真执行。

一、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能根据工作计划独立开展班级管理教育工作。

二、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好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从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具体情况出发,因势利导。尤其要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三、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逐渐养成学生的文明习惯。

四、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人翁精神,让学生人人有岗位,人人有事做,使学生学会关心,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培养和建设好班集体。

总务主任职责

一、领导总务处人员全面完成总务处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充实和改善教学设施、设备,做好教学用品的购置、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及时供应、维修和更新。

二、配合校长建立健全有关总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学校的经费用于教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指导财会人员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决算。监督检查有关财务制度和预算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定期审核、结算、公布账目。

三、制订总务处工作计划和总务处人员岗位职责,组织和督促全体后勤职工执行好计划,并抓好总务工作的总结,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物质条件。妥善分配总务人员的工作,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经常了解教学需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供应。

四、负责有关总务工作的对外联系。负责学校设备的出借和处理赔偿等事宜;配合政教处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工作,搞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的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搞好学校的水电、消防设备管理,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核对抽查,建立房屋和固定资产档案,管好建设维修中的经费使用和质量验收。

六、加强食堂管理,做好师生员工饮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师生饮用水供应,努力改善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七、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监督,定期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后勤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八、爱校如家、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勤俭治校、公私分明。

九、负责组织学校财务、基建、科技档案和涉及后勤管理的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归类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小学老师违反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 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 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治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使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老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权谋求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管理好现金、支票。

二、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坚持取、送款二人同行。

三、报销要有经手人、验收人、学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四、禁止白条入帐。

五、支票由会计管理,领取支票需学校领导批准。

六、支票要填好日期、用途和限额,不开空、白支票。

七、当日交回支票购物的支票。

八、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不做违背规定的购买。

煤矿各科室制度

门诊各科室制度

各科室感染制度

学校各科室岗位职责

学校各科室管理人员

各科室消毒隔离制度

各科室消毒隔离制度

学校各科室工作职责

医院各科室制度修订工作思路

医院各科室制度修订工作思路

学校各科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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