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城广场3-4#楼施工工程款申请报告
汇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鑫城广场3-4#楼工程本年度按照贵开发公司施工计划安排我单位已超额完成任务。我单位计划在2012年11月3日施工完地上二十二主体结构后本工程进入冬季停工。停工后本工程大量人工费、材料费我们都需要结清。我单位在施工过程当中已垫付大量工程款,目前我单位资金十分紧张,已无力再支付所欠的人工费和材料款。特此我单位申请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停工之前为我单位拨付500万元工程款以解燃眉之急。
请建设单位考虑我单位目前所处的实际困难,尽早批复为盼。
报送单位:本溪市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10月29日
《工程款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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