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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7:16: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乡镇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乡镇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方案

20**年新春佳节将至,为贯彻落实金委办发〔201x〕2号文件精神,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愉快祥和的佳节,现制定201x年春节前走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关注民生、为民解困,构建和谐高板为目的,通过动员和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城乡困难家庭,访民情、问民苦、排民忧、解民难,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掌握困难群众所需、所想、所虑,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家中,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群众疾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干群联系。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高板镇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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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一)走访慰问对象

1、农村低收入困难户和因病、因灾或其他变故造成的(含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生活困难户。

2、拆迁过渡困难群众。

3、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二)走访慰问标准

慰问标准每户不低于500元(现金200元,肉、油、御寒物资等物资300元),慰问104户困难群众,总计慰问费用约54080元。

(三)走访慰问活动安排

1、201x年1月9日—1月13日(十一月二十八至十二月初二):各村(社区)议事会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评议慰问走访初步困难群众名单,公示时间(1月13日前完成3天公示),确定名单于1月14日上午报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负责筹集准备困难群众慰问物资及慰问金。

2、1月14日(十二月初三):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困难群众,了解其困难情况,并确定重点慰问对象。

3、1月15日—1月16日(十二月初四至十二月初五):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到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群众慰问物资到镇社会事务办领取,慰问金在镇财政所领取)。

4、1月17日—1月18日:各村(社区)整理走访慰问活动期间的评议、公示、慰问等资料及照片,并报镇社会事务办汇总,镇社会事务办总结走访慰问活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1月21日—1月23日:按照金委办发〔201x〕2号文件关于形成常态化机制的要求,结合走访群众收集的信息情况,镇党政办制定“八个一”和“挂、包、帮”活动方案,使领导到一线、干部到家庭,加强党群干群联系,维护社会稳定。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慰问活动是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实际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服务于改革、稳定社会大局的迫切需要,具有十分重要和特殊的意义。要通过开展走访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底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工作上严格要求。这次走访慰问对象有限,慰问金额较大。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作用及党员先锋带头作用,认真组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成员抓好评议、公示等工作,让真正需要慰问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慰问。

(三)方式上细致周密。各驻村领导干部等入户人员要登门入户,把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家中。要详细了解群众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推心置腹地进行交谈,积极宣传党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及十八大精神,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战胜困难,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应付差事,走过场现象的发生。要注重形象,处处体现机关干部艰苦朴素的工作生活作风,主动拉近与困难群众的距离。

(四)镇党政办要做好走访慰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慰问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五)入户慰问人员要详细了解群众的困难情况,耐心倾听困难群众的希望和要求,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理清脱贫致富的思路,并认真填写《201x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户入户调查表》,待慰问结束后,和《领取慰问金人员花名册》《物资领取表》等相关资料一同报镇社会事务办。

(六)镇领导要亲自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慰问,做慰问活动的带头人,确保慰问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扎扎实实。驻村干部、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把走访慰问任务分解细化,确保圆满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慰问任务,严禁由他人替代慰问。慰问人员要做到应慰问的困难户不漏户,参加慰问的机关工作人员不漏人,使走访慰问活动实现全覆盖。慰问期间严禁增加村(社区)负担,严禁接受村(社区)的宴请。>“走基层、察民情、送温暖”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为切实保障我街道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生活问题,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广泛开展“走基层、察民情、送温暖”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上来,认真把送温暖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把党工委、办事处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活动安排

(一)资金的组织安排

本次活动共安排慰问经费29.32万元。市、区财政安排6.5万元,按每户200-600元标准,慰问155户;区民政局安排救灾救济资金6.28万元,按每户200-400元的标准,慰问156户;“雷锋慈善会”安排2.7万元,按每户1000-2000元的标准,慰问24户。区委组织部安排离退村干部及党员慰问资金2.76万元,按每户200-800的标准,慰问68户;区残联安排慰问资金1万元,按每户400-600的标准,慰问21户。街道另行安排慰问金10.08万元,按每户200-600元的标准,慰问327户。其中征拆慰问对象按每户400元的物资进行慰问。慰问资金专款专用,慰问物资到人,由街道民政办、财政所、征拆办管理调度,负责统一配发资金、物资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应配套安排相应的慰问经费。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慰问对象包括一般慰问对象、特定慰问对象和重点慰问对象三大类。

一般慰问对象主要为全街道范围内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因灾倒房户、因病返贫户、单亲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计生困难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200-600元/户执行。征拆慰问对象按400元/户的物资进行慰问。

特定慰问对象为城乡基层工作的老同志、老党员、老劳模、学雷锋先进代表、道德模范中的困难户,离任困难村干部。慰问标准原则上按400-800元/户执行。

重点慰问对象为上述对象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1.患重病住院治疗且自付比例超5万元的;

2.一户多残家庭且有一人需常年护理的;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除涉及民事赔偿外)等因素导致家庭成员重病、死亡,或者家庭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4.各村(社区)和街道认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大救助的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600-1000元/户执行。

(三)慰问活动安排

集中慰问活动时间为2月9日至10日。村(社区)慰问活动由联系村(社区)的党政负责干部牵头,联系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的市、区单位、网格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将走访慰问的活动总结和已签字名册于2月13日前交街道民政办(慰问名册要求手工填写,经慰问对象、经手人签字后加盖村(社区)行政公章)。慰问结束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慰问情况对慰问资金进行督察,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联点领导统领全局,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政专干和联点干部为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核准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慰问资金到位。

(二)解决实际问题。春节慰问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避免重复慰问。在核实对象上要了解困难群众“难”在何处,“忧”从何来,“盼”为何事;在救助帮扶上要着力解决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住房、就医等现实问题,确保特困群体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三)强化责任意识。各村(社区)要准确掌握特困群众的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好春节慰问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民政办要统筹协调好春节慰问工作,严把重点困难对象审核关,确保慰问资金和物资及时、足额到位。经发办要及时调拨财政专项春节慰问资金。党政办要对慰问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综合报道。各相关办线要参与支持联系村(社区)的特困对象生活救助和走访慰问工作。纪检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帮困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贪污、挪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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