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承包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江西山水美农林科技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易达根
根据国家农业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大棚权属:
甲方位于太塘和平基交界处1号大棚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大棚产权性质不变。
二、租用期限:
承租期为半年,即2013年02月03日至2013年08月03日止。
三、租金价格及缴费时间:
每个大棚(面积约450平方左右)租用半年需要2000元。 签合同时付款。
四、大棚只限如种植蔬菜、育苗生产使用。
五、不得损坏大棚,如有在乙方使用期间损坏大棚由乙方赔偿大棚损坏费用。
六、本合同在2013年02月03日前甲 乙双方对大棚现状进行确认。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大棚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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