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书
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一、总则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主体和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建造,为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本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各项条款应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1、主要内容:图纸:建施图张,上述工程的主体和装修工程由乙方包工不包料总承包。主要工程包括:(1)主体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包基础和柱楼板等)、砖石工程;
(2)装修工程:内外墙装修(包女儿墙、阳台、墙裙、灶台、踢脚线、贴瓷片等)、楼地面工程(包楼梯地板及梯间墙裙)、(包排水沟、散水等)。在施工工程中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外凸装饰线条如窗、女儿墙等不另记面积,面积合计平方米。
3元/㎡)。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另外补排污安装工程款人民币元整(¥元/㎡)。
4、施工工期:
三、施工技术措施
1、甲、乙双方必须对工程高度负责,乙方须严格按图纸和施工程序及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加强检查督促,保质保量。
2、乙方安排的施工负责人,应常驻本工地,以便能及时联系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
4、乙方必须节约使用水电,禁止用电热丝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煮水或烧饭,对故意浪费水电的行为甲方有权罚款处理。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路人、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如发生意外,乙方必须负全责。
6、未尽事宜按东莞建委有关规定办理。
四、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队进场后付工程款,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装修工程后留总工程款3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五、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自行组织全面检查,若有缺陷或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甲方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质量不合格所造成返工的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罚则
本工程必须在年月日前完工,否则延期一天罚款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