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验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农村小学(教学点)的
报告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临泽县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我校成立自查自评领导小组,对照《临
泽县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试行)》,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经查我校10项核心指标中达标 8 项,20项普通指标中达标19项;30项综合指标达标率为 90% 。自评结论为:基本合格学校。现申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验收。
附件:临泽县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
2013年12月 25 日
《验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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