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浙江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试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的公示
三年来,在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和试点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涌现了大量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鼓励先进、激励进取,深入推进我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深化发展,省环保厅研究决定,拟表彰一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环境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4月21日至4月28日。
在公示时间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环境稽查执法总队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省环境稽查执法总队 严安江
联系电话:0571-28172819
传
真:0571-2817281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邮编:310012
附:拟表彰浙江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试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附:
拟表彰浙江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试点
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泰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泰庆皮革有限公司
湖州金騄印染实有限公司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
二、优秀个人
陈刚(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汪方东(富阳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吴剑平(浙江国华电厂)
李菊(泰庆皮革有限公司)
梁建英(湖州金騄印染实有限公司)
朱麟(浙江钱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沈徐钊(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冯忠(浙江蓝星控股集团)
陈志勇(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
何荣华(江山市何家山水泥厂)
陈造明(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罗辉(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
吕旭军(松阳县新星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