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辅导员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滕州市教育局关于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校内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及学校实际,特确定大队辅导员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
1、负责学校的升旗、大型集会、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2、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安全法制禁毒教育,按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的主题教育。
3、组织大队委定时间、定地点、定原则开展学生课外活动和大型活动的安全检查。要求安全检查的学生佩戴统一标志,坚持每日巡查校园,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
4、抓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教育学生不在走廊上追逐奔跑;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追逐奔跑;不在转弯处追逐奔跑;不拥挤进入教室;严禁爬围墙出入校园;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并对违规违纪现象纪录、分析,采取措施预防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处理
1、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生相关的事故,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给予严肃的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2、对全年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工作,无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大队辅导员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校长:(签字)
学校(章)
大队辅导员:(签字)
2014年9月1日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安全工作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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