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采购食品原料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定点购买乙方出售的食品原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时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购买乙方出售的大米、面粉、豆瓣、酱油、花椒、胡椒、辣椒、食用油等食品原料,其数量由甲方确定。
2、甲方所需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新鲜、质优、有丰富的营养价值。甲方对乙方出售的食品原料要进行查验和索证,符合要求才能签字验收。
3、甲方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照食品原料贮存要求妥善保存,防止食品原料因保存不当而变质。
4、甲方有权随时终止采购协议。
5、甲方每周向乙方结算和支付一次货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身份证及健康证等复印件。
2、向甲方出售的食品原料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书等,食品原料应新鲜、质优、有丰富的营养价值,不得出售过期、
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3、向甲方出售的食品原料必须附送货清单,并由甲方签字验收。
4、乙方出售给甲方的食品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与批发价一致。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食品原材料,合同签订时交纳质量保证金元,合同期满如无质量问题,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货款,如违约需支付违约金。(总货款10%)
3、因乙方原因向甲方出售的食品原料造成人员食物中毒、感染饮食疾病等,乙方应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因甲方对食品原料贮存或加工不当而造成的食物中毒、感染饮食疾病等,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五、其它: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2、本协议签字地点,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字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