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合同自检情况报告制度
一、与项目部签定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车队、民工连队负责人要定期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廉政建设情况
二、项目部各部门要由负责人向主管领导定期汇报廉政建设情况。
三、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负责人要定期向党支部作廉政情况汇报,思想上有波动有问题的党员及各责任人要及时向党支部作思想汇报。
四、党支部书记要根据近期内各个方面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向指挥部有关领导进行情况报告。对有重大问题的要及时报告。
桥三队
二〇一三年八月
《廉政建设报告制度(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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