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
腊树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宁县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8]82号文件要求,切实消除住房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农村危房开展“清零”行动和“拆危”工作按时顺利完成。我村(社区)作出以下的承诺:
1、2018年8月10日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完成拟危改户的户申请、村评议公示、镇审核公示工作,如漏报、错报由我村(社区)负责。
2、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危房“清零”行动涉及的所有危旧房(含辅助用房)全部拆除及主体工程建设。
3、2018年9月30日前,危改户搬进新居入住;完善并规范危改户一户一档资料存档。
4、若我村村(社区)有不及时搬出现住的危房,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我村(社区)全权负责,并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5、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镇规划所、村(社区)各存一份,此承诺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村(居)委会
承诺人:
2018年 月 日
《村危房改造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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