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通过真实有效的交易获得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相关票面信息如下:
票号:
出票人全称:出票人账号:
付款行全称: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全称:瑞安鸿日箱包配件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
收款人开户银行: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降支行 出票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出票日期:贰零壹叁年玖月贰拾玖日
汇票到期日:贰零壹叁年壹拾贰月贰拾捌日
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收款人“瑞安市鸿日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误写为“瑞安鸿日箱包配件有限公司”。特此证明,望贵行到期予以解汇,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我公司预留印鉴如下:
财务章:法人章:单位公章:
瑞安市鸿日箱包配件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0日
《证明书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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