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企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为了依法依规加强保安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使保安服务企业依法开展保安服务,依法履行保安职责,依法加强保安管理,依法保护客户利益,依法保护用户利益,依法保护保安员利益,规范保安服务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防范保安服务企业无序恶意竞争,不文明经营,树立保安行业良好形象,规范保安行业市场行为,抑制保安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三大纪律
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安服务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公安行政机关有关保安服务监管的规定。 第三条:严格遵守保安行业协会有关保安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的规定。
八项注意
第一条:保安服务费用报价不应低于保安行业协会规定的最低指导价标准报价,不应按排岗排班人数报价。
第二条:低于保安行业协会规定的最低指导价标准,保安服务企业不应签订新客户保安服务合同。
第三条:低于保安行业协会规定的最低指导价标准,保安服务企业不应参与竞争和竞标。
第四条:低于保安行业协会规定的最低指导价标准,保安服务企业应
1 将保安服务合同书报保安行业协会监事会备档。
第五条:保安服务费用报价应按法定标准工时费用报价,超时加班费用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不应在报价内打包报价。
第六条:原项目保安服务企业项目未结束,非项目保安服务企业不应进场进行保安服务岗位交接管理。
第七条:保安服务企业客户与保安服务企业客户之间发生纠纷,保安服务企业之间不应发生保安人员对峙行为。
第八条:保安服务企业与保安服务客户之间发生矛盾,非项目保安服务企业不应介入其矛盾中。
保安服务企业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保安行业协会和公安行政监管部门应对违法违规保安服务企业和负责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同时保安服务企业应依法依规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2
《保安企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