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脱贫攻坚
军 令 状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区委、区政府与你乡镇(场)签订脱贫攻坚军令状。
一、完成年度减贫脱贫任务
完成年度贫困人口脱贫952人,田龙村、云彩山村出列。
二、完成“五个一批”带动脱贫任务
1、易地搬迁一批。全面完成692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选址、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三通一平”等工作,启动277户房屋建设,完成64户搬迁入住。
2、产业扶持一批。大力推行土地流转,实施一村一品行动计划,培育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市场主体2个;完成产业脱贫207户。
3、扶智脱贫一批。完成转移就业培训任务,帮助163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4、医疗救助一批。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
5、保障兜底一批。将符合五保、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政策兜底保障范围。
三、完成年度专项扶贫任务
1、完成田龙村整村推进建设任务。
2、完成乡镇(场)、村、户三级脱贫规划编制。
3、认真宣传金融扶贫贷款政策,完成区下达的金融扶贫工作任务。
4、完成年度雨露计划培训任务。
5、加强建档立卡信息动态管理等基础工作,乡镇(场)、村、户档案规范达标。
6、完成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完成年度社会扶贫任务
做好中直、省直、市直定点帮扶服务工作;做好乡镇(场)直“双认双扶”驻村帮扶工作;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运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开展有社会影响力的扶贫济困和社会扶贫日活动。
五、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创新试点
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创新试点工作,完成1个旅游或其它产业扶贫示范村,1个以上电商服务示范点。
六、配套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做实到户规划,建立健全因户施策机制。
2、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使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贫困户与市场主体利益联结机制。
3、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无挤占挪用、截留、套取、滞留侵占扶贫资金现象。
4、建立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退出机制,无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现象。
七、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严格落实精准扶贫责任制,逐级签订军令状,层层分解减贫任务,乡镇、村、户脱贫规划全面到位。
2、建立和完善乡镇(场)级考核督查问责体系。加强对村扶贫攻坚和乡镇(场)直“双认双扶”驻村帮扶工作的考核,出台考核督查问责办法。
3、乡镇(场)级精准扶贫指挥部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到位,运转高效;乡镇(场)干部职工实行包村包户扶贫,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分管精准扶贫工作、1名党政副职兼任扶贫办主任,有3名以上干部主抓扶贫工作。建立村级精准扶贫作战室,明确责任人,保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4、加强扶贫宣传调研,年度报送精准扶贫信息50条以上,调研文章1篇以上,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发表文章5篇以上。推出典型单位(个人)1个以上。
立此为状,接受考核。
本军令状一式两份,区、乡镇(场)各存一份。
区委、区政府(签字)
乡镇(场)党委、政府(签字)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