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房屋维修费用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03 09:30: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房屋维修基金

国家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下发的房屋维修基金通知,《通知》规定,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或者租赁双方平均分摊,买卖或租赁双方也可书面约定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分摊办法。这将有效遏制诸如中介公司各向买卖双方收取2.5%中介费的违规现象。

新标准同时规定,中介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不论租赁期限长短,服务收费均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标准的70%。 《通知》重申了明码标价制度。据了解,市房地资源局、物价局已经统一印制了各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公示牌,分发给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下月起,各经纪机构必须将公示牌张贴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方便客户查阅,接受社会监督。凡未明码标价的,客户有权拒付。

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比例缴纳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房屋维修基金-应用范围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令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房屋维修基金-相关部门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过户费用

房屋维修报告

房屋维修申请报告

房屋维修合同范本

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房屋维修申请书

房屋维修申请

房屋维修申请书

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申请报告

房屋维修费用政策
《房屋维修费用政策.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房屋维修费用 费用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