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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 半月论文

发布时间:2020-03-03 03:50: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型城镇化——中国未来发展的战略支点

编者按岁末年初,以新型城镇化为主题的改革之音逐渐高亢。“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从十八大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新一届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新型城镇化,并进行了重点部署。这向国内外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新型城镇化,将成为撬动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个战略支点。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把“中国的城镇化”与“美国的高科技”并列为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进程的两件最深刻的事情。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球1/5人口的生活品质,是中国执政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然而,新型城镇化并非是在一张白纸上绘就蓝图,我们无法回避的是,过去数十年间中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出现的诸多问题:城市急速扩张、农民被迫上楼、城乡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生态环境破坏„„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将会严重影响中国未来的健康发展,也会影响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新型城镇化,新在何处?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半月谈记者分赴江苏、浙江、四川、山西、河南、江西等地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听取广大群众、业界专家以及政府官员踊跃建言——

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应该对忽视进城农民权益、制造“城市边缘人”的做法说不,让农业转移人口顺利转化为市民;应该维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土地在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财富成为进城农民生存发展的长久支撑;应该大力拓展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发展之路,让新老城镇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农民市民化:变“边缘人”为“主体人”

不少人认为城镇化对农民来说就是一种身份的转化,事实上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民面对的不仅仅是身份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如何拆除各类政策“屏障”,使其享受到住房、医疗、社保、教育等方面的市民化待遇。

应尊重、保护农民的自主选择权

未来城镇化道路怎么走?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乔润令的回答开宗明义:“中国下一步的城镇化绝对不能走以前城镇化的老路,要解决农民进城问题,就要从‘物的城镇化’转移到‘人的城镇化’,而‘物的城镇化’一定要服务于‘人的城镇化’。”

山西省社科院人口研究中心主任谭克俭认为,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农民,应该成为国家关注的焦点。谭克俭说:“由于我国人口多,人口层次跨度较大,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发展道路并不适合中国,尤其在中西部地区,要鼓励多样性的城镇化形态成为发展的主流。”

“实现城镇化的核心因素是人,这要求尽快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补齐‘人的城镇化’水平低、质量差的短板。”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顾益康告诉半月谈记者。

在以城镇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民该移居城镇还是守望田园?一位长期关注“三农”问题的专家表示:“地方政府应当尊重、保护农民的自主选择,既不能限制,也不能强迫。”近年来,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一些地方出现农民“被上楼”现象:人上楼了,但鸡鸭羊却不能上楼,农民没钱交卫生费、物业费,有的宁愿睡在羊圈里也不愿住在楼房里。

“要防止城镇化快而不优,避免有速度无质量的城镇化。”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提醒,近年来有地方片面理解城镇化,采取行政手段迫使农民“上楼”,征用农地。这种大干快上的做法,缺乏冷静思考、科学抉择和合理规划,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很可能欲速则不达。

“新型城镇化应该以人为本。修鞋的、卖菜的和房地产老板都应该在城市得到自己的发展空间。”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刘道兴告诉半月谈记者。

在采访中,半月谈记者也接触到了不少留在乡村就能享受城市生活的农民,何宗汉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55岁的何宗汉是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东榆镇槐树村人。“过去,我们住的是土坯房,喝的是泥巴水。环境太差,养老太难。”何宗汉说,3年前他本打算卖掉家业,离开槐树村去投奔在海南三亚的两个女儿。不过老何还没动身,槐树村就已变了样。

如今的槐树村,土坯房没了,一座座漂亮的楼房拔地而起;水泥通村路直达农家小院,宽阔的村民活动广场美观大气,还配套有公共体育设施;蔬菜大棚、乡村旅游等产业蓬勃发展„„精明的何宗汉在家里一楼开了个小型超市,其余楼层开发做农家乐,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现在,何宗汉不光自己不愿去三亚,还把小女儿和女婿从三亚叫回来照看生意。

拆除农民市民化的政策屏障

“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阻碍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主要障碍,然而,仅仅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并不能有效解决农民市民化的问题。”谭克俭认为,目前亟须进行的是全方位的政策调整,包括城市公共管理政策、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等。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永苏表示:“让农民变市民,就要让进城务工的农民享受到同市民一样的待遇,让他们在城市有房住、有活干、有学上、生病了有医保、失业了有社保,这样才会安居乐业。”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我国有不少地方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无论是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还是在公民权利方面都存在严重缺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士曾多次表示,如果以农民工实际享受的待遇衡量,目前纳入统计的城镇居民中,至少有1/4的人口没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

上蔡县是河南省南部一个拥有13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大约有30多万人外出务工就业。在上蔡县第一初中,记者了解到,该校每个班少则百人,多则120余人,老师讲课时必须使用麦克风。

“此现象并非只在上蔡县,在河南全省各县城都普遍存在。”河南省一位教育界人士分析,造成县城中小学拥挤的原因主要是不完全的城市化。近几年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农村学校减少,大城市教育成本又高,农民工子女只能聚集到县城上学,客观上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除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以外,还有住房、医疗、社保等问题让农民工无法在城市扎根。如何能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有专家建议,破除政策障碍,首先要建立以居住地为基本单元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其次,推进免费居住证制度,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子女就学、各种公共服务上与当地人口享受同等待遇;第三,要分类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居住地有序落户。

推进新型城镇化应防止“拔苗助长”

“当前,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土地的城镇化已明显快于人口的城镇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叶剑平教授说,现阶段的城市发展多采用低密度、分散化方式,城市规模和占用土地面积迅速扩大。

据统计,2000年至2010年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了60%多,远高于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而同期人均建设用地133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限额3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守英表示,一些地方以加速城镇化进程为幌子、以建设工业园区为名目、以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税费为目的,从而大搞扩城、造城运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叶裕民说,如果说多造点房子、多修点路、多建几座摩天大楼就算城镇化,这样的理解太肤浅了。新型城镇化必须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目的,不单纯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更关注人们的生活品质。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家们表示,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镇化建设,走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土地权益市场化:开启城乡之间的财富之门 土地问题是新型城镇化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不少专家呼吁,应加快推进我国土地制度改革,通过统一的土地市场确定价格补偿,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利益分配关系的平衡。

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土地征用过程中,可允许农民以土地和房产出租、入股,使他们得到足够的补偿,让土地继续为失地农民提供生存发展、增收致富的长久支撑。新型城镇化,应该用土地为农民开启一扇财富之门。

要让失地农民成为获益主体

采访中,一位专家告诉半月谈记者:“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但失去土地的农民却很少获益。甚至可以说,个别地方的城镇化就是对农民不断盘剥的过程。”

“地王”不断刷新,地价不断攀高,推动商品房价格大幅上升„„这是近些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凸显的问题。出现这些现象,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生财之道,用较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拿到土地,再经过拍卖,以高出成本数倍甚至十多倍的价格转手卖出,从中赚取巨额收益。

江苏淮安的失地农民朱海成告诉半月谈记者:“当时政府征地时给我们的价格是1亩地1万多元,家里所有的地一共才不到10万元,这些钱根本维持不了生活。”

南京市建邺区的拆迁户黄胜利有同样的感受。他告诉记者,尽管拆迁时通过市场评估给了他一个补偿价,但实际上政府将土地拆迁后的拍卖所得远远高于拆迁成本,这对拆迁户而言并不公平。

城镇化围绕土地必定产生大量的投资和建设,这就需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农民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

在2012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国土地政策蓝皮书》发布会上,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郑凌志表示,在近年来出台的各项土地政策中,都首先强调保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用益物权,实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

2011年12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特别强调要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确定增减挂钩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农村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依法听证、公示;凡集体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开展;严禁强拆强建,严禁强迫农民住高楼。

“推进新型城镇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跟上。”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顾益康说,要实现农民土地财产可股份化、可交易化,让进城农民有机会将农村的财产变现和交易,从而在城市能够体面而有尊严地生活。

拧紧土地融资阀门

要想新型城镇化不再走“经营土地”的老路,就必须转换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权威研究报告表明,目前很多地方政府的土地储备机构都承担了融资功能,以贷款方式取得的土地储备资金用于股权投资、出借和市政设施建设等。虽然这种模式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但这种模式既不合规,更存在风险。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汪德华指出,土地财政加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机制,是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魔法杖”。这种融资机制是“成就”与“争议”的结合体,它既给城镇建设飞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也使得以房价高企为代表的社会问题越来越难以承受。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政府经营土地获利,政府成了市场主体,以管理手段实现经营目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要求土地储备融资要严格执行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管理;土地储备机构贷款不得用于城市建设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项目。

汪德华表示,发展市政债将成为化解城镇化融资难的突破口。市政债是国际通行且公平的筹资手段,它是通过某种制度安排,把城镇化建设未来收益平移到目前来使用,将来再逐步偿还。这将有利于缓解土地财政模式的收入冲动,解决地方融资过程中平台公司隐性负债问题。

探索土地权益市场化,从确权开始 当前进行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被视为保障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其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对于现行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相关专家认为,这不仅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民收入具有积极作用,也将为新型城镇化铺平道路。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表示,今后要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将土地要素与产业资本、农业企业有效联系起来;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显化土地资产价值。

浙江省绍兴市委书记张金如说,城镇化过程中要通过城乡土地统筹,实现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让农民在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属性不改变的情况下,也能分享到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土地红利。

土地权益市场化的改革千头万绪,但首先应从产权明晰开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被认为是围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最近,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元山镇中岭村村民罗正祥领到三本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有了这些证,罗正祥就可以在农村信用社以农村产权作为抵押进行贷款,也可以和全村其他人一起将村里的农用地整合起来,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现代农业项目开发。

新型城镇化:集约、智能、绿色、低碳 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到底应该遵循一条什么样的发展路径?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明确指出:“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走集约用地之路,保障资源长久支撑 由于中国的耕地资源有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介绍说,目前中国城镇化的速度在不断加快,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了50%,但用地粗放浪费现象却依然突出。一些城市新区建设盲目扩张,部分工业园区重复布局,这种粗放的用地方式更加剧了我国的用地矛盾。

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时,不顾自身财力,不顾土地等资源的承载力,已经造成很多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守英说,由于缺乏产业支撑,一些地方出现“睡城”现象,每天早晚高峰,有数十万人在同一时间往返十几甚至几十公里上下班。

“更有甚者,一些城市以‘加速城镇化进程’为幌子、以建设工业园区为名,以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税费为目的,大搞扩城、造城运动,粗放式占用大量土地,其危害比单宗违法用地事件更为恶劣。”

业内专家表示,过度消耗和低效利用土地资源的粗放方式必须得到改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常修泽说,中国是一个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较少的国家,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政策。

针对此,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基本建立起符合本地区特点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逐级分解落实“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任务。

在节约集约用地过程中,加强规划、提高产业聚集度和用地强度都是题中应有之义,但还需注意防止走偏。一些地方将推动农民转为高层、多层居住作为集约利用土地的主要手段之一,却忽视了农业的产业特点和农民的就业问题,结果影响了农民的生存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我国一些地方在城镇化过程中盲目撤并村庄、将农民赶上楼,以为可以节约很多耕地。须知许多农民虽已上楼,但还在务农,上楼后农机具、粮食、种子和肥料等没有地方堆放,只能堆在楼下绿地中。农民种地是一种循环经济,如果一味赶农民上楼,不仅造成农业循环链断裂,而且还忽视了庭院经济的收益。

专家表示,土地是农民的核心权益,在集约发展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重视保障农民的权益,才能为城镇化利用土地资源提供长久支撑。

走绿色低碳城镇化之路,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城镇化的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将为绿色人居、建筑节能产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李佐军认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定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道路,这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同时,也意味着需要进一步推动建筑的低碳化、节能化,建设生态城市。

仇保兴表示,生态城市是系统地降低城市对自然生态系统干扰的发展模式。具体而言,可通过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小区、绿色产业等,共同构建生态城市。

同时,仇保兴提醒,我国地形非常复杂,气候条件差异大,不同地方的生态城市应该因地制宜,像绿色建筑一样应具有当地气候适应性,需要立足于当地实际,这就要求生态城市的模式是多样化的。生态城市的建设,不能一窝蜂上,不能搞一刀切。

实现低碳、绿色的城镇化发展之路还需注意成本问题。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认为,一些地方发展低碳城镇的模式存在成本太高、不易推广的问题,并且容易被形式化。单纯追求视觉方面的绿色、低碳效果,不能从根本上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国外经验表明,实现低碳发展要把握三个因素:政府引导、市场作用、正确的消费观念。

在建设新型生态城市群过程中,黑龙江垦区大打“低碳牌”,建成100多座低碳城镇。该区域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注重配套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节水及绿色交通设施,取缔小锅炉、小烟囱,大力引进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等供暖新技术,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使百姓过上低碳生活。

走智能城镇化之路,让人们生活更加便利 智能化发展被确定为新型城镇化的路径之一,这一面向未来的提法激发了人们对于智慧城市的想象空间。

据专家介绍,智慧城市可以使人们工作更加方便快捷,城市运转更高效、更敏捷、更低碳,涉及面包括智能楼宇、智能家居、路网监控、智能医院、城市生命线管理、食品药品管理、票证管理、家庭护理、个人健康与数字生活等诸多领域。人们可以用手机移动接收和发送关于城市生活的一切信息,看病、上班、出差、休闲都变得轻松愉快,而城市也随之更加智能、绿色、高效、美丽。

令人欣喜的是,智能化城镇正在走向现实。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着手开展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这些文件指出,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超过50个城市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的目标,覆盖了东中西部地区。

“让城市做到真正的智能化不可能一蹴而就,有的城市需要两三年,有的城市需要十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业内人士、IBM大中华区副总裁范宇说。中国工程院院士刘韵洁认为,智慧城市建设一定要有远景、总体规划和实施步骤,而且要结合当地的环境和条件来实施。此外,在信息网络方面,国家要给予高度重视,因为这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基础条件。

从长期来看,智慧城市建设在政府投入支撑下将保持高速增长,智能交通、数字城市管理、城市安防、医疗信息化等领域前景广阔。据业内人士估算,随着我国更多城市启动智慧城市建设,“十二五”期间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将会带来2万亿元的产业发展机会。(《

转作风亟需破除三大行政文化积弊 ——专家建言新型行政文化建设

近期,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引发社会强烈反响。不可否认,当前在一些地方和党员干部中,仍存在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漠视群众、浮夸铺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些都属于行政文化范畴的问题。多位专家指出,增强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破除长久以来的行政文化积弊,改进作风,培育先进科学的行政文化,任重道远而又刻不容缓。

三大行政文化积弊亟待破除

行政文化事关民心向背。南开大学MPA中心主任、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孙涛教授指出,行政文化不仅影响政府的行政价值取向和施政方式,决定了行政组织结构和行政权力运行方式,而且对官员的行政观念、管理模式和行为规范有潜移默化的作用,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随着政府改革的持续推进,行政文化不断改进。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行政文化仍存在三大积弊。南开大学副校长、政治学家朱光磊指出,当前我国行政文化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在于:

第一,缺乏足够的科学意识与规范意识,专业意义上的全局意识不够强。行政人员当中部门本位主义思想还比较严重,部门之间缺乏合作精神,部门之间争权力、争管辖范围、推卸责任等现象还比较明显。地方保护主义情结还比较浓重,一些官员为了政绩不顾大局的现象普遍存在。

第二,级别观念过重,甚至将其作为思考行政问题的前提基础。当前,一些官员之间的人际关系已经演变成为级别关系、身份关系,个别时候甚至超越了正常的业务关系。

第三,官本位愈演愈烈。在官本位导向下,一些官员对上采取追求政绩的工作方式,对下采取“高人一等”的行为方式,而对于社会民众的认知与回应能力则比较低,尤其对社会公共服务诉求的反应太迟钝。

孙涛等专家指出,我国传统的行政文化重权力分配、轻权力运作,对权力运作过程中表现的问题重视不够。随着全民文化素养的提高和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日渐增强,在一部分官员头脑中存在的“大一统”式集权行政文化思维,将对公共服务的持续改进和行政改革产生严重阻碍。

群众呼唤“民本”行政文化

群众期待怎样的行政文化呢?专家认为,结合对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理解和当前的历史条件,先进科学的行政文化应该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重视权力的运作和监督,政府机构之间关系科学、官员人际关系理性化,着眼于精细的行政管理,更加适应人民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授艾跃进认为,为民服务应该是社会主义行政文化的基础。我们党的性质和政府的职能决定了为民服务的理念应该是行政文化的主流。

“培育‘民本文化’是行政文化建设至关重要的内容。”朱光磊说,这对改善干群关系有重要意义,也为十八大提出的“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奠定基础。

对于先进科学行政文化的其他特点,朱光磊认为,重视权力运作是先进行政文化的要义。同时,要尝试在政府机构之间关系和人际关系中培育“伙伴关系”的文化。即在行政上下级之间,不仅要有领导被领导的关系,也应有伙伴关系因素;在平行的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之间,不仅要有竞争关系、合作关系,还应有伙伴关系的因素。

此外,目前一些政府的行政管理总体上还太过粗糙,亟须向精细式的管理文化转化,引入“过程文化”,学会用“过程”的思维方式思考和处理问题。

孙涛表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社会结构和公众对行政官员的要求树立官员的良好形象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淡化官本位思维的影响,缩小政府官员与百姓之间的等级差距,去除面子观念和等级观念对行政文化的影响。

培育先进科学的行政文化要潜移默化

明确了什么是先进科学的行政文化之后,又该如何探索行政文化本身的内在规律,积极树立新的行政文化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行政文化是一种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需要在很长的时间里加以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孙涛认为,直接改变行政文化很难,应该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革中,从细节入手,逐步改变。

在这一过程中,党要主动推动行政文化的变革,强调对民众负责和对科学管理的追求。政府的决策过程要科学民主,从具体的领域和职能方面促进机制的改善,进行行政规则上的改变,满足现代社会政治互动的需求。

朱光磊表示,培育新的行政文化,其过程往往是潜移默化的。这意味着,在坚持培育新的行政文化的基础上,不能搞文化的“大跃进”,而要一点一滴地积累,一步一步地推进。既努力建设新的行政文化,又保持足够的耐心与科学的态度去观察与分析,为深度推进政府创新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也为行政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具体来说,在改变“重权力归属,轻权力运行”方面,改革思维要从简单的“结果控制”向“结果控制”与“过程控制”并重转变,做到事后控制与事前预防相结合。

在政府间关系上,要合理定位与分配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建构政府间伙伴关系的文化平台,突破地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资源配置的壁垒,在党政干部之间树立伙伴意识。同时,在行政管理上向精细式的管理文化转化,做到以科学管理促进科学发展;在公共服务质量上多下工夫,努力做到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精确化、细致化。

培育“过程文化”,关键要处理好体制建设与机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南开大学张翔博士表示,在充分认识到体制改革重要性的基础上,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体制改革的局限性。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很有必要树立“机制意识”,促进党政干部有意识地从机制建设的角度去推进改革。

“政府的一些做法对于行政文化的改变意义重大。”孙涛认为,政府应该实施以科学管理为导向的改革,向陋习开战,实现公共管理改善,同时在政策执行上以效率和公共利益为导向。

孙涛表示,行政文化建设还应不断强化各行政层级的责任意识,既明确负责什么,还要规定向谁负责,这有助于改变“重权力归属,轻权力运行”的问题和“大一统”行政文化导致的“领导拍板我闷头执行”的情况。

城乡一体化农民是主体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描画求解“三农”问题路线图,这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只是,这一体化化什么?这路线图怎么走?

一些地方政府,一厢情愿,盲目追求城镇化的发展速度,片面曲解“一体化”的政策话语,结果,路子走偏了,脚步踩空了,严重违背农民的意愿,侵害农民的权益,引发了农民强烈的不满,甚至导致激烈的社会冲突,留下了沉痛的教训和深刻的警示。

我们应当明晰:城乡一体化的内涵,是打破城乡社会二元结构,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全体居民自由迁徙,强化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城乡文明共同进步;城乡一体化的取向,是重构城乡关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融合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核心,是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权利公平,拓展农民的发展空间。

城镇化是一个现代化的演进过程,自然,城镇化并非现代化的全部内容。移居城镇还是守望田园?政府应当尊重、保护农民的自主选择,既不能限制,也不能强迫。尽管地方政府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每一份红头文件中大都有“尊重农民自愿”的煌煌字眼,但是,“被进城”“被上楼”引发的民怨和冲突还是不断。

因为,农民最清楚,与这些“自愿”配套的,往往还有舆论的“全民动员”“大轰大嗡”,还有政府的“铁腕施政”“层层问责”。不少官员,总想着自己是在代表农民,引领农民,其实,脱离农民选择和创造的代表和引领,很容易背离其本意。而且,这代表、引领的背后不乏对“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的索取,对“土地财政发展政绩”的热衷。

时下,不少地方正以“城乡一体化”名义强力推进农村社区化的“就地城市化”,其初衷应该是美好的,其构想无疑是进取的。但是,也须警惕,单纯以行政化、运动式、一刀切的强势大力推进村落整体迁建合并,实现村庄形态迅速变革,是否契合经济发展基础、遵循城镇生长规律、顺应当地居民意愿?

对于那些仍然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村民来说,搬进楼房之后,居住环境改善了,但家里牛、羊、猪养不成,门前种菜、种果也没地方,还要交水电费物业费,农民很发愁;生活方式改变了,但生产方式没有变,新的产业升级、就业转型的路子在哪里?农民也很茫然。

城乡一体化的指向,并非仅仅是轰轰烈烈的城镇化,还应有别具特色的新农村。

城镇化是一个资源配置和要素流动的市场化过程。改革以来,中国农民最早撞开了市场经济的大门。可是,时至今日,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手中最具市场价值的生产要素,最具增值潜力的宝贵资产,还没有成为他们投入市场化运营的资本和积累财产性收入的源泉。在一波波城市扩张、社区建设和资本下乡、规模经营中,土地流转和征用的收益,很大程度上成了开发商家的经营暴利、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用地单位的低价资产。

土地是农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资源,应当让农民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土地。打破城乡二元制度,需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严格使用国家征地权限,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更多地通过统一的土地市场确定价格补偿,实现利益分配关系的平衡,并允许农民土地和房产可以出租、入股,可以抵押、流转,从而使农民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的土地征用中,等价交换,得到足够的补偿,使土地成为农民增收和致富的财产源泉。农民的土地产权得到保护,他们就会自己去走市场化道路,就会成为流转的主体,在土地转让过程中享有公平的分配。

城镇化还应是一个公共福利社会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乡村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制度,公共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这一缕缕社会福利的阳光,终于照进了村庄,照进了农户。尽管还只是从无到有的起步,但农民已经真真切切地在享受这福利,沐浴这阳光。

笔者在乡村调研中观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分量在加重,脚步在加快。但是还需要注意矫正三种偏向:

一是乡村公共服务资源的试点化。政府投入更多地向地方领导蹲点扶持的示范村镇集中,向有财力提供配套资金的先进村镇倾斜,结果只是多了几个难以移植的“盆景”而已。

二是乡村公共服务主体的单一化。还当放手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有效吸引他们参与、壮大乡村公共服务事业。

三是乡村公共服务载体的城镇化。许多地方的教育、医疗、文化事业呈现一片大繁荣的气象,但往往是繁荣在城镇,冷落在乡村,其中的资源更多向县城集中,投入向县城倾斜,大量乡村则被边缘化、空心化。

看来,如何使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不断拓展范围、充实内涵、提升质量,从而实现城乡一体、服务并轨、齐头并进,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城乡发展一体化,这是一个方向。前面的路,最主要的还得放手让农民自己去探索,去开拓。政府不必去包办代替,最核心的还是要尊重农民在乡村发展现代化中的选择权,维护农民在资源要素市场化中的平等权,保障农民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受益权。(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v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

习近平同志最近在一次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珍惜使命、不负重托,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

这一论述简洁明快地阐述了权从哪里来、权该怎样用的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权力观是对权力的总的看法,包括对权力的来源、掌握权力的目的、行使权力的方式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执政党,对权力观的认识是不同的。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怎样的权力观、如何行使手中的权力,这不仅是一个执政方法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党的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毛泽东同志在1944年9月8日《为人民服务》的演讲中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党章》明文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同时强调,“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正确认识“权为民所赋”,是正确实践“权为民所用”的前提。在人民解放战争年代,正是由于党的各级干部对这一问题时刻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时刻坚持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中国革命才能获得人民的衷心拥护,才能开辟、巩固、扩大革命的根据地,才能发展壮大革命的武装力量,才能取得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彻底胜利,才能建立独立、民主、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现在,人民富裕了,国家强大了,但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年轻同志,在如何理解和把握“权为民所赋”这个问题上,却出现了一些偏差和误区。如有的领导干部信奉个人奋斗、“凭本事吃饭”,认为职务地位是靠自己干出来的,组织培养、人民养育的观念非常淡薄。这样的干部在走上领导岗位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的问题,一切根据自己的利害得失来衡量。当个人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甚至需要牺牲个人利益的关键时刻,这些干部往往就现了原形,出了问题。

党的用人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和才不可偏废。中央鼓励和倡导领导干部尤其是年轻同志要有抱负和理想。但是,如果一些干部认不清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一味陶醉于个人奋斗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把所谓的理想抱负建立在实现个人“小九九”的基础之上,是不可能发自内心地做到“权为民所用”的。这样的干部在遇到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和大风大浪的考验时,很有可能迷失方向,甚至滑入歧途。因此,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首先坚定“权为民所赋”的思想认识,时刻提醒自己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

“权为民所用”,这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如何用权的规范,是“权为民所赋”之果,也是实践正确权力观的重要检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实践证明,领导干部是否自觉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最重要衡量标准,在于能否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

习近平同志在阐述“权为民所用”时,一系列要求富有指导性和操作性。比如强调领导干部“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特别是强调“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等,既语重心长又具体而微。 早在2008年,习近平同志在谈到领导干部要有敬畏意识时就曾经指出:“心有敬畏,行有所止。领导干部对权力的神圣性要有所敬畏,始终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干部队伍中的经验教训表明,权力与风险是成正比的;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拉拢和腐蚀,哪里就有陷阱和炸弹。

有道是“天欲其亡,必令其狂”,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如果失去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或者把大胆工作与谨慎用权对立起来,把握不住正确方向,甚至为所欲为、忘乎所以,最终必然会害了自己、毁了事业。

深刻理解、自觉实践“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真谛,在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作为内在动力,是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殷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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