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遗失证明
(男)(出生日期)与(女)(出生日期)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至今仍保持夫妻关系。
特此证明
街道村(居)委会:
经手人:
年月日(男)(出生日期)与(女)(出生日期)于年月日在(区、县)(街、镇)办理结婚登记,因年代久远,机构变革,造成档案不慎遗失。
特此证明。
街道民政办:
经手人:
年月日
《结婚档案遗失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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