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仁慈医院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求
1.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前记中,除了一般项目外,还要求填写患者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代办人姓名、性别、身份证编号。
2.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日常用量 。
3.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3日常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2年。
6.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7.盐酸哌替啶注射液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盐酸二氢埃托啡注射液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使用。
8.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店记医生签字要求:(1)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签字后加盖本人麻醉处方专用章;(2)不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签字后,需有上一级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签字。
10.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11.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完整的购药档案,档案中应(办理)存放哪些手续资料?
答:(1>签署《姗隋同意书》 建立相应的病历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12.取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制度后,医疗机构在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有2名专职采购人员共同购买。
持有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介绍信(介绍信有效期不得超过24小时)、采购清单、采购人员合法有效地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