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安消防支队应对地震救援
宣传报道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黔南州境内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跨区域(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消防宣传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织指挥
按照“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黔南州公安消防支队组织指挥全州消防部队应对地震抢险救援的宣传工作。
以精干、高效为原则,支队成立应对地震抢险救援消防宣传报道指挥部:
宣传总指挥长:
总协调:
组长:
成员:各大队宣传人员
根据州公安消防支队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集结宣传队伍赶赴灾区;根据前方指挥部下达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完成整个事件的消防宣传报道任务(包括金盾网宣传、互联网宣传、媒体宣传和信息简报上呈下达)。
三、宣传报道应急响应
第一步:地震发生后,当地消防大队调派本部宣传力量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支队报告现场情况,提出宣传力
1量增援请求,并及时将第一手材料(文字、图片、影像不限)传新闻媒体,支队迅速采取电话连线的方式,联系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省级主流媒体,达成宣传共识,启动消防部队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省、州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联动预案,指派第一批到达现场的宣传报道员第一时间将第一手图片、视频、文字等资料交由总指挥审定并发送大媒体,争取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第二步:支队接报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支队应对地震消防宣传报道指挥部,调派宣传报道增援力量赶赴灾区并遂行作战。支队在接报后15分钟内向总队报告应急宣传报道工作部署情况,并保持按时续报情况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按照地震灾害事件等级,出动相关宣传报道人员。(1)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出动全州消防部队所有宣传报道员(宣传报道员自带本单位摄像机、照相机)、联系中央、省、州各级各类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消防救援;(2)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出动全州消防部队参战部队单位宣传报道员、联系中央、省、州各级各类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消防救援;(3)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出动支队及辖区宣传报道员、联系省、州各级各类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消防救援;
(4)Ⅳ级:一般地震灾害。出动支队及辖区宣传报道员、联系省、州各级各类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消防救援。
第三步:宣传报道员到达现场后,按实际情况迅速分工,协调已到达各类新闻媒体记者跟踪拍摄,记录现场资料,力争第一
时间将消防部队抢险救援、救灾等情况和先进典型推向社会,进一步提升贵州消防部队良好形象。
第四步:严格落实新闻报道制度,各路宣传人员在协调媒体对部队进行报道的同时,做好资料收集和上报备案工作,按时将报道情况和力度向指挥部报告,确保报道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第五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资料,积极协调报纸、广播、电视媒体,作救援行动的综合专题报道。
五、宣传报道任务
1、策划宣传报道方案,明确报道的目标、方向、重点和亮点。
2、及时收集、整理支队指挥部的重大决策、意见和措施,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相关数据。
3、大力挖掘典型、塑造典型、策划典型和报道典型。
4、充分利用军地新闻媒体资源,协调相关媒体采访报道。
5、做好各级相关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和看望慰问消防官兵的全程摄影、摄像。
6、及时提供新闻素材,联合新闻媒体第一时间采稿、发稿。
7、做好相关宣传报道资料的收集和留存。
六、宣传报道力量组成
1、中央、省、州新闻媒体联络3名:黄君钊、姚本军、张鸿
2、摄像2名:姚本军、大队1名
3、照相2名:张鸿、大队1名
4、采稿2名:张鸿、大队1名
七、宣传报道器材装备准备
1、新闻采写记录本、笔、新闻媒体通讯录。
2、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大容量移动硬盘、U盘、DV带、存储卡、多功能电源插座、电池、应急照明灯等。
3、无线通信对讲机。
4、头盔、战斗靴、雨衣、雨伞等个人防护装备。
5、消防宣传报道专用车。
八、要求
1、宣传报道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请示汇报,不得违反宣传工作纪律,相关数据必须准确、科学和合理,未经审核的稿件一律不得发布,稿件统一由前沿指挥部宣传组长审核签发。
2、与新闻媒体记者打交道要客气、礼貌,注意语言语气,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及战斗靴、雨衣等物品。
3、要加强宣传器材装备及图片、视频、数据等资料管理,做到双备份,确保完整好用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