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2006指导性培养(教学)计划
一、学制与学位:
计划学制:四年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管理学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所培养的人才能够适用科研、教育、工企、IT、政府等行业工作,具有继续深造的资质和能力。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应具有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具体如下:
1、掌握本专业所需的经济学、管理学及计算机科学技术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2、掌握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分析、设计的基本方法和实现技术,受到必要的工程技术训练;
3、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市场经济、管理科学知识和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
4、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知识,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和设计的专业能力;
5、掌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与开发基本原理及具有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技能;
6、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7、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实际工作能力 。
四、主干学科
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五、专业主干课程
西方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原理、操作系统、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Visual C++程序设计、企业资源计划(ERP)、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等。
六、特色课程
双语教学课程: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
1、毕业标准: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三方面完成培养计划要求,取得相应学分,其中:
(1) 必修课学分≥129.5+29.5;
(2) 学科基础选修课学分≥10;
(3) 专业特色选修课学分≥10;
(4) 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学分≥6(其中经管类学分≥4);
(5) 艺术类限定性选修课学分≥2;
(6) 创新教育学分≥2;
(7) 达到素质拓展学分要求。
2、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学校关于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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