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
签约单位提前使用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近年来,部分签约单位以考试、考察、试用及工作需要等原因,要求毕业生提前离校
到岗。为适应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学校原则上同意这部分毕业生提前离校。为加强对提前离校毕业生的管理,维护学校声誉和毕业生权益,提前使用毕业生的签约单位需对我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毕业生未正式毕业之前,仍为在册学生,我校要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毕业
生的一切行为。签约单位应要求毕业生不得从事与就业工作无关或影响学生学业完成的一切活动,督促毕业生按照贵单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国家法律和单位规章制度。
二、签约单位不得胁迫学生从事有悖国家法律的事,如有类似事件发生,一切责任和后
果由签约单位承担,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签约单位必须按照招聘毕业生时的各项承诺,确保毕业生应有的权利;要严格执行
《劳动法》,确保毕业生的人身安全。
四、签约单位应尽量保证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返校完成其未完成的教学环节,并经
常与校方联系,积极配合校方完成和共同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和培养有关方面的工作。
签约单位意见:
签约单位盖章(代表签名):
签约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年
备注:提前离校毕业生将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交签约单位签字盖章,一份由签约单位保
存,一份交提前离校毕业生所在院系保存。
《签约单位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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