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加快我镇工业化建设进程,提升小涧镇综合竞争实力,实现我镇“引资强镇”发展目标。经镇政府统一规划,报上级部门审批,蒙小路两侧列为我镇工业建设规划区。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按照规划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在蒙小路工业用地规划范围内(蒙小路以东300米内,蒙小路以西600米内,南至反修桥,北至黄柏路)进行私自建房。对规划控制区内一切盲建、滥建项目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违法转让、买卖、使用土地。
三、严禁在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新(修)建坟墓和新栽种各类林(果)木。
四、原黄柏村居民点(蒙小路以西)所有居民建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先审批后建设,严禁乱搭乱建。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违法私搭乱建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使用土地,在规定范围内新(修)建坟墓及新栽种各类林(果)木的,将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清除或查封、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镇政府将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工业用地规划范围内违法占地建设的巡查、执法和清理力度。小涧社区、尖山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告精神,加强对违法占地和私搭乱建行为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凡对规划区内出现违法建房未上报和制止的,将严格追究村主要负责人和包组干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亳州市查处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从严从重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监督举报电话:0558-7751001
特此通告
蒙城县小涧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