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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3 05:07: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追究失职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规定(讨论稿)

1、目的:

通过追究失职失误责任,来施加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正确履行其职责,避免或减少在工作中失职失误事件的发生,降低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必要的损失所带来的风险,同时更好地完成本职岗位管理任务。

2、定义:

2.1失职指在担任管理岗位职务中,应履行本职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本人已经对管理事物作出了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但未作出相应预防补救措施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称为失职;

2.2失误指在担任管理岗位职务中,在履行本职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过程中,因本人没有对管理事物作出风险预测和风险评估或放任管理意识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称为失误;

2.3主要责任人指在本部门本岗位职责分配所描述的主要职责承担者;

2.4次要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的上一级主管和下一级管理人员;

2.5相关责任人指在主要责任人部门工作的协助或协作部门的主要配合人员。

3、范围:

3.1失职失误性质分为:一般指经济直接与间接损失数额相对较大、影响较小(直接核定损失在2000-5000元;间接核定损失在5000—1万元)、较大指经济直接与间接损失在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直接核定损失在5000-5万元元;间接核定损失在1—10万元)和重大指经济直接与间接损失数额极大、影响面极广(直接核定损失在5万元以上;间接核定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三种;

3.2失职失误分类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三类;

3.3失职失误损失承担责任为:最高按经济损失总额的50%(性质的后果极为严重,影响面极大),最低扣除本人当月浮动考核工资的10%。

4、失职失误主要构成类型:

4.1行政部:

4.1.1公司内财产(财物)失窃事件:指新老厂区包括公司宿舍内财物失窃。

(1)成品/五金仓库内财物失窃:保管员本职内未做好门窗关闭、贵重轻便物资无保管措施或门卫值班人员在值勤时未对仓库采取防盗措施和上线主管未采取检查督促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含)作为一般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20000元(含)作为较大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事件;

(2)分厂生产现场内财物失窃:分厂半成品/原材料仓库保管人员对分厂财物无管理措施、分厂班长以上人员无关好门窗和无防盗应对措施、门卫值勤人员缺乏检查及防范措施,主管部门领导者也无检查督促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含)作为一般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50000元(含)作为较大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事件;

4.1.2车辆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法规所导致的交通事故。

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本公司车辆驾驶员违章所致的交通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含)作为一般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5万元(含)作为较大失职失误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事件;

4.2财务部:

4.2.1财务管理失控事件:指无财务管理风险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等异常出现税务、外汇汇率等损失。

(1)指主要财务经办人员在未按规定政策办理交税,同时,财务经理也没有进行监管,被税务机关处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1-20000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2)因现金保管未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被窃事件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3000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10000元作为较大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3)凡是财务经办人员未按外汇管理制度执行或工作疏忽大意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50000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3审监委

4.3.1未涉及到内部审计监察所带来的异常经济损失。

凡是应当预知审计监察相关部门而没有实施,造成公司各相关部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总和在5000-5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4总经办:

4.4.1异常出现与外贸客户信息处理不当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由于工作上的失误或在本职范围内与外贸客户沟通失误失误,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在1-5万元或客户投诉2次以上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或客户取消第一次合作订单作为较大失职;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客户取消长期合作的机会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5国贸部:

4.5.1异常出现国外销货款无安全回收;

(1)业务人员未了解客户真实情况盲目出货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 -5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作为较大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2)货款资信证明判断失误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2万元作为一般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5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在失职失误;

4.5.2异常出现外销单证差错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单证员在报关/商检出现差错或需要产品空运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3000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10000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作为重在失职失误。

4.6内贸部:

4.6.1异常出现国内销货款无安全回收;

业务人员未了解客户真实情况盲目出货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 -5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6.2不良货款事件:指无法收回货款(呆账或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货款回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公司通过法律途经收回或无收回的货款所产生的费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10000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7采购部:

4.7.1采购价格失控事件:指在采购原辅材料时,其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上价格;

主要采购人员在采购生产所需的材料价值超出市场上同样材料价值或收受供应商的回扣等;所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单批次货物1-2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在

2-5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7.2质量失控事件:因原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退货而停产3天(含)以上。

采购员在采购生产材料时,对供应商所生产的材料未按本公司采购规范或质量技术要求进行监控和验收,同时因材料质量问题未采取补救措施等;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2 -5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8质管部:

4.8.1产品质量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过程产品、最终产品(包括样品检验)的不合格导致产品报废。

各生产分厂因无明确过程产品质量控制标准或工序检验员无检验产品所产生的产品批量报废2-5万只或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5000-2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批量报废5-20万只或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2-5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批量20万只以上报废或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8.2客户投诉同样问题和退货并取消订单等。

出货检验员对出厂产品(含样品)检验未按检验标准或样品检验无标准等,引起投诉2次或退货50-100万只以内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0.5 -2万元或作为一般失职失误;引起投诉3次以上或退货100-350万只以内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引起退货350万只以上或客户取消长期合作伙伴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9制造部/(安全小组/动力设备部/技研中心):

4.9.1生产管理失控事件:指生产/采购计划失控,导致订单流失或中转库半成品/原材料超过安全库存资金或成品库存半年无销售量的产品积压资金; 500万只或50万元(含)以上。

(1)计划员/计划经理在编制生产计划过程中,产生应销售产品未下达生产计划任务,而无销售产品下达了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任务等,造成订单流失20-100万只或直接经济损失在0.5 -2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订单流失100-350万只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2-5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订单流失350万只以上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2)计划员/计划经理在编制月生产计划时,无计划监控或无随时调整生产计划;造成中转、半成品和原材料压库安全量超资金30-50万元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 -5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中转、半成品和原材料压库安全量超资金50-100万元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中转、半成品和原材料压库安全量超资金100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9.2安全生产事故:指生产员工因设备上出现安全隐患而引发或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

安全小组正付组长/制造部正付经理(动力设备部经理/技研中心)对生产性员工无培训或没有检查出设备事故隐患或设备在使用之前未作出安全性能评估或没有阻止和处罚生产性员工违章操作等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伤残补助金)在1-2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伤残补助金)在2-5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伤残补助金)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10动力设备部:

4.10.1设备管理失控事件:指生产设备能力不足或设备制作超期完不成客户订单;

动力设备部经理对公司经营目标中所要求的产品规格设备产能未作出预测识别或设备制作计划超期等引起客户订单完不成;所造成订单流失在10-50万只或超期30天内,或直

接/间接经济损失在1-3万元以上作为一般失职失误;所造成订单流失在10-50万只或超期30-60天内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以上作为较大失职失误;所造成订单流失在50万只以上或超期60天以上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6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11技研中心:

4.11.1技术管理失控事件:指新产品开发计划实施超期或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产品工艺和产品质量因技术问题时,有能力无组织实施和解决对策,导致产品单次批量报废。

技研中心正付主任对公司经营目标中所要求的新产品实施计划或设备工艺技术改进超期或因产品质量技术因素无解决措施等,所造成产品报废在5-20万只或新产品开发超期30天内,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1-3万元以上作为一般失职失误;所造成产品报废在20-50万只或新产品开发超期30-60天内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3-5万元以上作为较大失职失误;所造成报废在50万只以上或新产品开发超期60天以上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12人力资源部:

4.12.1异常出现劳动合同纠纷或公司人员离职等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部经理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的人员离职时,未执行劳动合同或无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劳资赔偿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0.5-2万元以上作为一般失职失误;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2-5万元以上作为较大失职失误;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12.2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员工而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导致工伤员工未获得社保医药费和伤残补偿金的报销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部经理未对工伤保险进行跟催或审查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伤残补助金)在1-2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伤残补助金)在2-5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伤残补助金)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13机模分厂:

4. 13.1机模配件加工跟不上导致影响生产停工或机模配件外加工费高于平均水准。

分厂统计、班长等管理人员因模配件加工无计划或计划实施效果较差或外加件费用高出行市等不良行为,造成生产停工3天内或直接经济损失0.5-1万元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生产停工3-5天内或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生产停工5天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14生产分厂:

4.14.1产品质量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不合格导致单次报废;

检验员对工序产品、分厂质检科长对流转产品或入库产品未按《检验标准规范》执行,同时,分厂厂长对本厂产品质量管理无制订制度或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所产生的产品批量报废1-3万只或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内作为一般失职失误;批量报废3-10万只或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内作为较大失职失误;批量10万只以上报废或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14.2安全生产事故:指生产员工因违章操作而引起事故;

分厂厂长对生产性员工无培训或没有检查出设备事故隐患或没有阻止和处罚生产性员工违章操作等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伤残补助金)在1-3万元以上作为一般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伤残补助金)在3-6万元以上作为较大失职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伤残补助金)在6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4.14.3职工罢工事件:指生产员工出现罢工或全线停产。

分厂班长/厂长对员工提出明感性问题无解决措施对策或处理不当、又没有上报主管领导者所及时采取实施处理方案,导致员工集体罢工事件,出现7人(含)以上在3天(含)内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内作为一般失职失误;出现15人(含)以内、在5天(含)以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5万元以内作为较大失职失误;出现全厂罢工并在5天(含)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作为重大失职失误;

5、失职失误承担性质及责任划分:

5.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1.1失职:

(1)一般扣工资浮动部分;主要责任人3个月,次要责任人1个月;相关责任人半个月;

(2)较大扣工资浮动部分;主要责任人半年,次要责任人2个月,相关责任人1个月;同时扣年终奖:主要责任人半年,次要责任人2个月,相关责任人1个月;

(3)重大扣年终奖/降级;主要责任人1年,次要责任人3个月,相关责任人1.5个月;同时主要责任人职位下降1级,次要责任人职别下降2级,相关责任人职别下降1级。

5.1.2失误:

(1)一般扣工资浮动部分:主要责任人1个月,次要责任人半个月,相关责任人1个月中的20%;

(2)较大扣工资浮动部分;主要责任人3个月,次要责任人1个月,相关责任人半个月;

(3)重大扣工资浮动部分;主要责任人半年,次要责任人3个月,相关责任人1个月。

5.2造成间接经济损失:

5.2.1失职:

(1)一般工扣资浮动部分;主要责任人1个月,次要责任人 半个月,相关责任人1个月中的20%;

(2)较大扣工资浮动部分;主要责任人3个月,次要责任人1个月,相关责任人半个月;

(3)重大扣工资浮动部分;主要责任人半年,次要责任人3个月,相关责任人1个月。同时扣年终;主要责任人一季度,次要责任人2个月,相关责任人1个月。

5.2.2失误:

(1)一般扣浮动工资部分;主要责任人半个月,次要责任人1个月中的20%,相关责任人1个月中的10%;

(2)较大扣浮动工资部分;主要责任人1个月,次要责任人半个月,相关责任人1个月中的20%;

(3)重大扣浮动工资部分;主要责任人3个月,次要责任人1个月,相关责任人半个月。

6、失职失误调查和裁定:

6.1失职失误调查部门归审计监察委员会,调查应坚持:“证据必须确凿、事实必须充分、数据必须准确” 的原则,把问题的根源查证查实,形成报告提交总经理;

6.2被调查部门应做到:“必须积极配合、必须提供客观材料、必须把问题说清楚”的原则;把问题彻底暴露后,能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6.3失职失误最终处理权归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但董事长或总经理有最后的裁决权。

佳盛(佳丰)公司

二00七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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