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电 协 议
甲方:新疆恒鼎鑫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用电需要,乙方需在本小区搭建用电线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用电安全。依据《电力法》的要求,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用电电源,因不可抗力或自然因数引起的断电,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2、乙方如不按照甲方要求安装、施工,甲方有权拆除搭建线路并中止本协议,且不负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搭建线路用电地址:
小区内固定配电箱或配电盘
三、实际电费
1、实际电费=线路损耗(按年收取)+(设备功率×设备数量×协议规定电价:按商业0.55元∕
度计费),二次需要新增设备时,在原有协议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即可。
2、电费按结算,每的前五日内给甲方付清。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在用电使用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安全用电保证书。
2、乙方必须保证用电安全,用电设施设备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
3、属乙方的用电设施设备,应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4、乙方各配电箱(配电盘)的位置应设在合理且便于操作的位置,各开关插座应安全可靠。
5、因乙方超容量用电,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
止对其供电,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具同等法
律效力)。
甲方:新疆恒鼎鑫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用 电 协 议(燃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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