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技术人员。
(1)取得工程师资格后,经历与能力要求:
①担任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专项建设管理、施工建设与工程监理任务的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大型工程的建设管理、施工建设与工程监理,或负责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管理、施工建设与工程监理项目三项以上,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②熟练掌握本专业范围内一种以上施工技术方法,开发和应用二项以上新技术、新方法及新材料进行科学施工建设,并取得明显成绩;
③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
④参加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施工报告的论证、审查、鉴定,并提出可考证的重要技术建议被采纳;
⑤根据施工标准编制各时段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和按招标承包制的要求,编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标书、承包合同三份以上;
⑥作为技术负责人,及时调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与施工建设中各专业、各施工工序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与全面经济核算等工作中,妥善协调各专业管理间的关系,并取得显著成效,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2)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成果要求:
①国家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奖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含优秀论文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④在施工建设中,主持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水库的专项项目,或1千万立方米库容的水库,或5万千瓦装机的水电站,或万亩以上的灌区等工程,己竣工并投入生产,运行正常,未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
⑤主持或参加编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管理办法等已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颁行;
⑥作为省、部级项目的主持人或专项工程的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并科学地组织管理,使工程提前完工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⑦在水利水电施工技术方面取得国家专利二项以上。
(3)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要求:
①专著(正式出版,不少于三万字);
②译著(正式出版,不少于四万字);
③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
④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三篇以上,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⑤主笔编写的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总结、技术专题报告等四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