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备案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协调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45 下午 14:00—17:30 (注:周
二、周五 下午16:30—18:00 业务学习)
联系电话:2741.5207
办理时限: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备案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
申办材料:
1.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花名册(津劳登字6号或7号)。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
4.《就〃失业证》及记载新招职工失业或待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办理依据:市政府48号令
《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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