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1、林权证办理 重庆沙坪坝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0-03-02 03:56: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林权证办理

(1)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第278号令) (2)办理程序:

申请:

由林权权利人提出对林地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原有林权变更、注销的申请。在提出申请时林权权利人应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权利证明。

勘测:

受理申请后,林权登记人员在林权申请人和相邻林权权利人的参与下,对已申请林权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和绘制位置图,申请人和有关相邻权利人签字确认。登记面积以查验核实水平面积为准。

审查:

经实地勘测后,由所在社、村、乡(镇)进行审查,签注意见,报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公告:

经审查合格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凡无异议的,准予登记,存在异议的,重新进行核实。

登记发证:

经公告无异议的,打印制作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对不予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应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登记的林权权利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将有关材料退还申请人。 (3)申报材料

林权申请表;

林权申请人身份证明;

林权权利证明:土地承包合同、退耕还林合同、国土使用证、造林协议、转让合同,其他有关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4)办理时限

登记机关对已受理的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对公告无异议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证。

(5)收费标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收取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 161号))

林权勘测费:

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3元/公顷(不足50公顷的按50公顷计收);1000—3500公顷,2元/公顷;3500—7000公顷,1.5元/公顷;7000公顷以上的,1元/公顷(50000公顷以上的按50000公顷计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拥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现场勘测时,免收林权勘测费;对已有林权历史记录或林权关系明确,不需要进行林权现场勘测的单位和个人,不收费。

工本费:每证5元。

凡自愿申请林权登记并经确认拥有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林权登记并发放林权证时,收取工本费。对已取得林权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原林权证上进行林权变更登记时,不收费。

(6)办证地点:沙坪坝区林业局(沙南街4-3号) (7)联系人:张震 (8)联系电话:65341119 (9)监督投诉渠道:林业建设管理科,65341119

2、林地征占用审批

(1)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第278号令)和《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5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办理程序

①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区林业局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

②现场检验:受理用地单位提交的申请后,区林业局派出2名以上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③审批:区林业局根据用地单位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情况,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核审批权限审批或报市林业局或者国家林业局审批,并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批准。 (3)申报材料

①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四份);

②项目批准文件。其中,征占用林地的,项目批准文件应是计委或相应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批复;临时占用林地的,项目审批文件应是计委或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③被征占林地权属证明(①林权证 ②无林权证的,可由镇政府、林业局出具相关权属归属、有无争议的说明);

④有林业调查规划资质的调查设计单位作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附图);

⑤补偿和安置协议;

⑥对征占用林地制定的就地或异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

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 (4)办理时限

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在收到申请表或上报材料后,在15日内提出审核或审批意见。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经审核不予同意或不予批准的,在《使用林地申请表》中明确记载不同意的理由,并将申报材料退还用地单位。 (5)收费标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发布重庆市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1] 185号))

①林地补偿费:

按不低于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80%缴纳;临时利用林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按不低于耕地补偿标准的20%缴纳。

②植被恢复费(财综[2002]73号):

A、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6元/平方米;

B、未成林造林地,4元/平方米;

C、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8元/平方米,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0元/平方米;

D、疏林地、灌木林地,3元/平方米;

E、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2元/平方米。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对农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占用林地,在“十五”期间暂不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6)办证地点:沙坪坝区林业局(沙南街4-3号) (7)联系人:张震 (8)联系电话:65341119 (9)监督投诉渠道:林业建设管理科,65341119

3、林木采伐许可证

(1)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第278号令) (2)办理程序

①由林木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②由区林业局或者委托镇林业工作站现场勘验初审:a、国有林50亩以下及集体与个人森林100亩以下低产林改造,森林(含竹林)的抚育间伐、更新采伐以及50立方米以下病、枯死木和危及安全等林木零星采伐(珍稀古树的零星采伐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批)区林业局直接审批;b、超出上述规定数量林木采伐按规定报市林业局或国家林业局审批。 (3)申报材料

①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②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③非林业系统单位应当提交

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④个人应当提供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4)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工本费1.5元(《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发布重庆市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1]185号))

(6)办证地点:沙坪坝区林业局(沙南街4-3号) (7)联系人:杨平(8)联系电话:65341119 (9)监督投诉渠道:林业建设管理科,65341119

林权证办理

回乡见闻之重庆教育区——沙坪坝

沙坪坝歌乐山农家乐

沙坪坝美食节主持词

办理林权证申请

如何办理林权证

林权证办理程序

林权证办理流程

如何办理林权证

林权证办理流程

1、林权证办理  重庆沙坪坝政府门户网
《1、林权证办理 重庆沙坪坝政府门户网.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