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证明
兹有学生,性别,年月出生,身份证号,学号,是我校(院)专业师范类/非师范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学生,该生于年月入学,学制,现处于年级在读。 特此证明。
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
日
注:1.本证明仅供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因学籍证明信息虚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4.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教师资格证学籍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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