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化学品装卸设施安全专项提升明白纸
一、提升范围
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储存罐区的装卸系统,包括液化气体(液氯、液氨、液化烃等低温物料)储存罐区、甲B、乙、丙A类液体的储存罐区的装卸设施。
二、提升方案
涉及装卸设施提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危险化学品装卸系统设计变更方案》,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编写。要有平面布置图、爆炸区域划分图、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分布图等涉及图纸。
三、提升要求
1、液氯、液氨、液化烃、低温、需要伴热保温的均单独设置独立的专用装卸车鹤管,采用与介质相符的标准金属万向节式装车鹤管;装车鹤管上设置拉断阀;
2、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卸车采用底部装车鹤管(是底部密闭装车系统,不是顶部液下装车鹤管),淘汰传统的塑胶软管和金属软管装卸车。要考虑管内物料压力上升引起系统合理泄压,尽量采用金属管道。
3、每个装卸车鹤位前的管道设置具有遥控控制功能的紧急切断阀(是指泵出口管道上);
4、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设具有遥控控制功能的紧急切断阀(指从储罐出口根部的管道上,作用是紧急情况下切断储罐和装卸设施的联系)。
6、装卸车现场和中控室选择合适的位置安装手动紧急切断按钮(紧急情况下切断物料进出);
7、按规范在装卸台设置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静电报警仪、防溢流、定量装车系统与紧急切断阀实现联锁切断。
8、装卸车场区内所有值班室、控制室、分析室、休息室等全部按相应的防爆等级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整改,有朝向具有火灾危险性装卸场区的建筑物必须为抗爆结构。
9、装卸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满足对装卸车辆和装卸作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高清晰监控,视频资料至少保存三个月。每个装卸通道安装一个。
10、装卸场区配备专用应急器材柜,配备重型防化服、轻型防化服、空气呼吸器等,根据本岗位人员数量配足且不得少于2套。
11、装卸岗位人员配备足够的工作服、防毒面具、防护(冻)手套、劳保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12、装卸岗位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对物料特性、危险因素、应急措施现场公示。
13、装卸现场画清行车道路标识、停车标识、汽车限位等。
二、装卸管理
1、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装卸岗位操作人员、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在装卸车全过程的工作范围和安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完善装卸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从人员配备、物料特性、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出发,对装卸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作出具体要求。
3、完善装卸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详细明确从车辆入场到出厂全过程的操作步骤。
4、制定装卸环节现场处置方案,集中所有岗位人员学习和演练,确保每名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和逃生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补充和完善。
5、从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上,完善对本厂操作人员、安全设施设备、应急器材、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健全对前述所有事项的管理台帐。
6、涉及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液氨、丙烯、丁二烯、液氯等压缩气体充装罐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必须取得充装许可。
7、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入厂安全告知,使其掌握本岗位危险因素、应急措施、逃生路线等。
8、实行“双人操作”, 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两人共同确认后方可操作;
9、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监控下进行;
10、装卸过程中,不得有人员滞留在车内、罐体上;
11、作业前静电接地、紧急切断及联锁、可燃有毒有害报警等安全设施良好、保持适用状态。
1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岗位安全风险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3、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应急防护器材,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和中毒窒息的科学施救能力。
14、操作人员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紧急切断装置位置,会操作。
15、装卸作业过程中严禁向槽车内、罐内和管线内添加各种助剂;
16、严禁以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进行动火作业。
17、液氯、液氨、液化烃类装卸车还应按《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完善以下操作管理要求:
(1)装卸车前作业要严格检查万向节或鹤管口是否链接安全可靠,检查快速接头锁紧装置是否有效,各密封面完好无泄漏,紧急切断是否有效,无异常方可卸车;
(2)装卸车过程中,应规定操作人员全程位于槽车后紧急切断手柄处,以便应对突发泄漏。定期演练是否会使用快速切断阀;
(3)明确严禁夜间或疲劳装卸车的要求;
(4)根据装车频率明确鹤管口、快速接头锁紧装置的更换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