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肖桥村壹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李继军同志(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工作居住之方便多次提出申请,经甲方研究决定,愿将李良材背后山荒山一处成就给乙方私建住房之用。
其四至:东距李廉辉住房留共同出入;南距:李政权住房留共同出入;西距本组山;北距李华山宅基地。
其面积,东西长15米,南北宽11米,计壹佰陆拾伍平方米,经双方协议收地皮费叁仟元整(¥3000.00)
自协议签字之日起,任何他人不得异言生端,恐口无凭,特立协议为据。
甲方:乙方:
鉴证方:
2014年4月12号
《土地使用协议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