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夜间值班、巡查管理规定
景区夜间值班、巡查由景区及文物管理部制定每月《景区夜间值班、巡查表》,负责景区内文物、财产安全,防火防盗,应急处理,闭园后重大接待和滞留游客服务清场工作,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每天17:30----次日8:00
二、工作标准: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到岗,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
2、不得由他人私自代班,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领导说明情况,
及时做好人员调整,值班期间,不得在岗位上做和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禁止值班人员私留外人住宿、聚餐、喝酒或从事其他活动。
4、值班人员要注意发现事故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5、大门值班人员禁止车辆及人员进入景区,对闭园后欲进入景区的游客做好解释工作。
6、巡查人员17:30----19:30做好景区内清场工作后每2小时巡查一次,如有接待任务,在接待完成后负责关闭各文物殿堂。
7、腾龙阁值班人员做好护林防火监控工作。
8、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因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员按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处理。
《景区夜间值班、巡查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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