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二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提高全校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各支部的整体实力,增强团的基层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达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激励中间,调动每一个团员和团支部积极向上的目的,决定每年在全校各支部、全体青年团员中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活动。为使评选活动积极有序开展,依据《团章》,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评选工作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安排在4月份进行,通过层层评选,“五四”青年节前夕进行全校表彰。
二、评选对象
“优秀团员”评选对象为各在籍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对象为校团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地共产主义信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思想牢固,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并能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及课余文体活动。
4、按时缴纳团费、进行学期注册,能较好的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力。
(二)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全部评选要求。
2、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注意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及时反映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能主动进行疏导教育工作。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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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三)优秀团支部
1、能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重要文件和材料,传达上级精神;能够及时进行年度团籍注册;能经常向团员宣传党的方针、策略和团的基础知识。
2、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团员坚持标准;能主动、负责地做好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能按时缴纳团费,及时完成《普宁青少年》征订任务。
3、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效果良好;并能根据本支部青年团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有目的的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
4、团员发挥作用好,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支部团员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其班级量化考评名列全校前列;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助,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评选数额
“优秀团员”数占各支部团员总数的5%,“优秀团干部”各支部推荐一至二名,“优秀团支部”高
二、高三年级评选两个,高一级评选三个。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工作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各支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团委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评选上报工作。
2、“优秀团员”必须由支部团员大会充分酝酿、民主评议推选,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团支部签署意见后上交校团委会。
3、各类评选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或申报表,要求主要事迹简明、具体,之后由学校团委会综合审定评选,并上报校党总支批准后进行表彰。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细则由校团委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普宁二中委员会 201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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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