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员工自动离职通告
财务中心、行政中心、营销中心、维修中心、客服中心各部门:
经核实,原修理厂员工刘xx,于年月日,未经请假私自离岗,至今未归,经多次联系无果后,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三章第8条之规定,当月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期间个人一切言行与公司无关,个人安全自负。
经公司研究决定,即日起与刘利鹏解除劳动关系。永不录用。
特此通告!
签发:
行政中心
2014年1月3日
《员工自动离职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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