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会外联部
合同制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维护本部正常的对外工作秩序,保障我部成员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对外形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部所有的合同的签订管理。
第二章 合同的制作办法
3、本部工作人员在制作合同的过程中须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中所用的语言须书面化、正式化、严谨化,不可出现含糊不清或有语病的词句;
(二)合同中必须注明赞助商赞助的活动的时间和内容;
(三)合同中必须注明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中必须注明赞助商赞助的资金金额数目以及赞助物品的种类和数目
(五)合同中必须注明双方的约束机制
(六)合同中必须注明签约双方展开活动的时间
(七)合同中必须注明如有意外情况发生的处理办法
(八)合同中必须注明合同的页数、相关条款以及合同有效时间。
4、合同制订后,不可有人为改动的痕迹,否则合同无效,如需要改动,必须另行制作;
5、合同制作须按照规定格式,不可随意制作,否则合同无效;
第三章 合同的签订办法
6、合同签约前,除合作双方外,严禁向第三方透露合同细节,否则若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7、合同签订时,应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不明,及时提出质疑,未获得满意答复之前,不得签约;
8、合同签订时,应有合作双方的签字并盖有学院相关部门的印章后,合同才可生效;
9、合同签订后,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须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新合同;
10、合同签订时,应注明签约双方的签约代表,签约地点及签约时间;
11、签约后,合作双方应按照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12、严禁以个人名义代表学校与商家签约,违者严惩;
第四章 合同的备案办法
13、合同签订确认后,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备案,确保合同在校的顺利执行;
14、备案时,应注明赞助商的详细准确名称;
15、备案时,应注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
16、备案时,应注明赞助商提供的资金金额数目,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17、备案时,应向相关部门出示有关有效合同证明;
18、备案后,应取得学校相关部门认可并盖章后,备案才可生效;
19、备案后,不可随意更改并应在相关部门留底,以备及时查阅;
第五章 附则
20、本规章条令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外联部所有。
21、本规章条令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外联部
2009年3月11日